朋友圈謾罵法院執法行為,罰款500元並朋友圈公開道歉!

近日,洪雅縣法院執行局在辦理一件財產保全一案中,依法凍結了梁某的個人微信賬戶存款,梁某在收到凍結信息後將信息截屏並發表了一條朋友圈“因某人起訴我了,請各位別打款,發紅包給我了哦,因賬戶上不能出只能進!”隨後,梁某又在評論區裡發表評論“他媽的法院,微信也能封?”

梁某在微信朋友圈謾罵法院的執法行為,嚴重損害了司法權威,妨礙了民事訴訟。12月3日,洪雅縣法院依法傳喚梁某到法院,向其闡述了違法行為的嚴重性以及所造成的不良後果。經過執行幹警的批評教育,梁某最終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行為,手寫道歉信後在微信朋友圈公開發布並集贊,希望大家引以為戒。鑑於梁某認識錯誤態度端正,洪雅縣法院依法對梁某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梁某已主動繳納了罰款。

朋友圈謾罵法院執法行為,罰款500元並朋友圈公開道歉!


朋友圈謾罵法院執法行為,罰款500元並朋友圈公開道歉!


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損害司法權威必將受到懲罰。當事人認為法院的司法行為不恰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應當按照法定程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不應謾罵、侮辱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無論是以微信的形式還是其他任何形式發表有損司法權威的言論,一經查實,必當追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