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蜀黍
清明節你們有什麼打算?
當然是守護大家出行安全啦
“那你們累了一天
晚上不會再出來查酒駕了吧!”
如果有人這麼想......
清明假期期間
洛陽交警繼續在全市範圍
開展第三輪全國集中統一查酒駕行動
從天色將晚到夜深人靜
都能見到交警蜀黍的身影……
戰果通報:4月3至6日(第三輪全國統一查酒駕行動),洛陽交警設置99個臨時卡點,出動警力1662人次,警車252輛次在全市範圍開展查緝酒駕行動。據統計,在此期間共檢查各類車輛7379輛次,查處酒駕醉駕187例:其中飲酒駕駛126例;醉酒駕駛59例。
典型酒駕案例
1.4月3日20時30分,駕駛人賈某學,持A2證,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吉利區中原路與勝利路交叉口,被吉利交警大隊查獲,呼氣檢測值29毫克每100毫升,屬飲酒後駕駛,被處以1900元罰款,並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和駕駛證降級的處罰。
2. 4月3日20時32分,駕駛人陳某營,持C1證,駕駛小型汽車,被吉利交警大隊查獲,呼氣檢測值94毫克/100毫升,駕駛人陳某營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3. 年4月3日20時09分,駕駛人張某義,持B2證,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汝陽縣李漫線2KM處,被汝陽交警大隊查獲,呼氣檢測值109毫克每100毫升,駕駛人張某義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4.4月3日21時09分,駕駛人尚某兵,持C1駕照,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永寧大道長虹路口,被洛寧交警大隊查獲,呼氣檢測值97毫克/100毫升,駕駛人尚某兵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5. 4月3日20時55分,駕駛人張某峰,持C1證,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洛吉路帝安大酒店北200米處,被孟津交警大隊查獲,呼氣檢測值126毫克每100毫升,駕駛人張某峰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6.2020年4月3日21時57分,接群眾舉報電話:一輛小型汽車疑似酒駕行駛在錦屏路路段。後被宜陽交警大隊查獲。駕駛人張某更,持C1證,呼氣檢測值98毫克每100毫升,駕駛人張某更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7. 2020年 4月4日21時27分,駕駛人尚某龍,持C1證,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洛寧縣長虹橋北頭時,被洛寧交警大隊查獲,呼氣檢測值132毫克每100毫升,駕駛人尚某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8.4月4日23時20分,駕駛人吳某甫,持B2證,駕駛豫小型汽車行駛至洛寧縣長虹橋北頭時,被洛寧交警大隊查獲,呼氣檢測值96毫克每100毫升,駕駛人吳某甫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9. 4月5日20時25分,駕駛人薛某國,持C1駕駛證,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永寧大道大張口路段,被洛寧交警大隊查獲,呼氣檢測值111毫克每100毫升,駕駛人薛某國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10. 4月5日21時5分,駕駛人郭某選,持C1D證,駕駛輕型欄板貨車行駛至嵩縣車村鎮車村鎮中學路段,被嵩縣交警大隊查獲,呼氣檢測值94毫克每100毫升,駕駛人郭某選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11. 4月3日21時14分,駕駛人高某,持C1E證,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洛陽市濱河海棠路口時,被洛陽交警高新大隊查獲,呼氣檢測值203毫克每100毫升,駕駛人高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12. 4月5日21時50分,駕駛人楊某,持C1證,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高新區炎黃路時,被洛陽交警高新大隊查獲,呼氣檢測值96毫克每100毫升,駕駛人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以上酒(醉)駕案例,持有B類及以上駕駛證的,將被降級;達到醉駕標準將抽血送檢,待檢驗結果出來,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儘管蜀黍
再三提醒 費盡口舌
在酒駕查處統一行動中
洛陽交警發現
心存僥倖 掩耳盜鈴
的”酒司機”仍然存在
簡單地說:隨時隨地,洛陽交警都不會錯過每一個酒後駕駛的他(她)!為全市人民生命安全著想,洛陽交警會持續集結警力查處酒駕違法行為,在全市範圍內,高速出入口、省道、市內主幹道、縣鄉道......你能想到的地方都有蜀黍的身影!
再多的套路
都躲不掉蜀黍的法眼!
再小的僥倖
也避不開可能的風險!
看完這些
你還會再酒後駕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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