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938 證券簡稱:鵬鼎控股 公告編號:2020-025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20年4月9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董事7人。本次會議由董事長沈慶芳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經過充分討論,經董事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作出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關於提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具體詳見同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鵬鼎控股《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獨立董事對以上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以上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股東大會將以累積投票制方式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進行表決。

2、審議通過《關於提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以上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股東大會將以累積投票制方式對獨立董事候選人進行表決。

3、審議通過《關於公司董事、監事報酬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依據公司所處行業,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董事、監事的工作任務和責任,公司董事會同意董事、監事的報酬如下:

①、董事在公司任職的,同意其在公司現有任職職務的薪酬待遇;董事未在公司任職的,每年津貼為人民幣24萬元(稅前);獨立董事每年津貼為人民幣24萬元(稅前),不足一年者按比例逐日計算。董事參加董事會、股東大會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行使其職權時發生的必要費用由公司根據實際發生費用另行支付。

②、對於職工代表監事,同意其在公司現有任職職務的薪酬待遇;非職工代表監事未在公司任職的,每年津貼為人民幣24萬元(稅前),不足一年者按比例逐日計算。監事參加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行使其職權時發生的必要費用由公司根據實際發生費用另行支付。

獨立董事對以上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以上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4、審議通過《關於購買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為促進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更充分地發揮決策、監督和管理的職能,同時也作為公司進行風險控制的意向措施,董事會同意為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投保責任保險。責任保險的具體方案如下:

投保人: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險人: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責任限額:每年1,000萬美元

保險費總額:不超過每年25,000美元(含稅)

保險期限:4年

獨立董事對以上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以上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5、審議通過《關於提請召開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以上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鵬鼎控股《關於召開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三、備查文件

1、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