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原則01丨結構:定“事”之前,先定“勢”

今天,我們開始為你講授本課程的第一部分,溝通的基礎原則。這個部分,共有四講內容和一個測試。通過這個部分的學習,我希望能夠交付給你四個關於人際溝通的最基礎維度,這四個維度合起來,其實是想幫助你搞清楚一件事——在溝通開始之前,你,應該在策略、格局、情勢上,思考和準備一些什麼?

讓我把這個問題具體化,引入一個溝通場景,讓你來作判斷。

如果你要和老闆談一談加薪或升職,請問,在你和老闆碰面並張口提出具體要求之前,應該思考和準備一些什麼?我停頓幾秒鐘,讓你先憑藉自己的直覺和經驗,對這個問題先有一個自己的初步答案。

好,思考時間到。我猜測你們中有不少人會有這樣的想法——選擇一個恰當的對話場合,約定方便的時間,揣測老闆的心情,整理自己的表現……這些都是對的,但都不根本。

你看,我們一般人溝通中,往往先思考細節,而把策略、格局、情勢,這樣的大問題,完全忽略。

那麼,在談判和衝突解決專家看來,在溝通開始之前,你應該思考和準備一些什麼?

我認為,你需要思考四個維度,它們分別是結構、性質、目標和風格。

無論是在會議、報告、發言、演講、談判、協商、爭論,還是研討、文宣、媒體傳播這些情景中,在廣義的泛溝通領域,結構、性質、目標和風格這四件事都貫通其中,可以幫助我們形成一個“一以貫之”的策略預判和行為指針。

請你留意兩個詞,“策略預判”和“行為指針”。換言之,在這四個維度上做未雨綢繆的分析,可以幫助我們估計,之後的溝通將要發生什麼,以及相應的,我們應該怎麼做。

從細節行為而不是策略框架出發,這是你經常犯的錯誤。

那好,我們先看第一個維度——結構,或者更準確地說,是權力的結構。

還記得嗎,我們這門課對溝通的定義是:為了實現具體目標而進行一場有效的對話。也就是說,我們進行的這場溝通,不是閒聊,而是有明確的目標要通過溝通實現。

既然設定了溝通的目的,那你自然會關心誰有資源、能力,或者說誰有決定的權力(Power)讓這個目的最終實現。

當我們有具體的目標要在溝通中實現時,理論上,能讓這個目標實現的決定權,可能分處在三種不同的位置。

決定權在對方——說服

第一種可能,叫決定權在對方。也就是溝通中,你作了局勢的預判和分析,卻發現這件事情到底要如何解決,全由你的對話對象控制權力,你自己完全沒有決定權。

一個最直觀的例子就是銷售。如果你是一家公司的銷售,你會熱絡地向顧客們推薦你們新上市的產品。但買還是不買,很遺憾,你決定不了,因為決定的權力在你的顧客手中,否則,就是強買強賣。所以對於銷售場景,賣出新產品這一目標之實現,決定權在顧客手中,這就是典型的決定權在對方。

當決定權在對方,它所對應的溝通策略,叫做說服。

說服在本質上,是一種控制權的匱乏。因為無法控制,於是便只能施加影響。

在說服領域,最具盛名的作品,是美國社會心理學家羅伯特·西奧迪尼的《影響力》。在這本書中,作者將影響力——也就是說服的力量,分解為六個行動要素,分別是:互惠、稀缺、從眾、權威、一致、喜好。

簡言之,如果你的溝通策略有效地撬動了互惠、稀缺、從眾、權威、一致和喜好,這將更有可能是一個成功的說服。

你生活中有沒有見過超級成功的說服?我見過,雙十一。是的,雙十一在有的人看來是一個不錯的營銷,但在我看來,雙十一首先是一個成功的說服工程。

不是嗎?

雙十一當中有“互惠”——在當天購物,買得越多,你得到的折扣越大;

雙十一當中有“稀缺”——淘寶會提醒你,距離雙十一結束還有3個小時,還有30分鐘,過了這個“村”,還要等一年;

雙十一當中有“從眾”——雙十一會告訴你,零點剛過,已經有多少人買了。北京多少人買了,上海多少人買了,那簡直是一派群情激昂、摩肩接踵的熱鬧氣象;

雙十一當中有“權威”——天貓、淘寶,這是中國最大的電商平臺;

雙十一當中有“一致”——你檢查一下自己的購物車,你如果去年買了,今年還會買。如果你去年買了某種產品,比如保健品,那你今年大概率還會買保健品。所謂一致,其實是指人們傾向於和自己已經做出的既有行為保持一致;

雙十一當中也有“喜好”——從2015年開始,雙十一當晚會有晚會——天貓雙十一狂歡夜。我看到了某個帽子想要買,不是因為我沒有帽子,我真的有需求,而是因為這是易烊千璽同款,於是愛屋及烏。

互惠、稀缺、從眾、權威、一致、喜好,你看,所以我說,在溝通的意義上,雙十一是一個成功的說服工程。

決定權在他方——辯論

第一種情況是決定權在對方,第二種情況,叫決定權在他方——對話中你有具體的目標要實現,但你預判後發現,是否能夠實現依賴於第三方的抉擇。

我們舉一個例子,你和另外一個跟你同級的部門,關於工作業績的考評標準出現了嚴重分歧。但你們並沒有上下級之間的隸屬關係,你會怎麼做?

通常,我們會把這個分歧提交給我們共同的上司,或者公司的大老闆,由他來最終拍板。

所以你看,當你分析資源、判斷了局勢之後,你發現最終誰作決定,既不是你,也不是對方,而是一個超然的第三方,你們的老闆來作決定,這就是決定權在他方。

當決定權在他方,它所對應的溝通與解決爭議的方法,就是辯論。

一些人看辯論比賽的時候,可能會認為,正方與反方相互對峙,最終卻如此固執,正方沒有辦法說服反方,反方也沒有辦法說服正方。雙方只關心立場,不關心真相,完全沒有接納與包容的善意、妥協與理解的可能。基於這種認識,你可能會對辯論失望。

然而,你如果理解了辯論的本質是在影響第三方,第三方才有決定權,這個誤會應該就可以得到快速澄清。

在辯論中,正反雙方並不在意對方,因為他們應該非常清晰地知道自己和對方的分歧是根本性的,對方無法改變,也不必改變,就好像法庭上的控辯雙方。所以你要影響和改變的不是對方,而是第三方,就像在法庭上,就是法官。

決定權在雙方——談判

第三種情況,決定權既不在對方,也不外置於他方,而是由你們對話雙方共享。

你盤整完局勢之後,你發現你掌握一部分資源,而對方也掌握一部分資源,雖然權力不一定均等,但雙方對對方都有需要,任何單方,都無法依靠自己單獨完成目標,單獨作出決定。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用一些策略與方法,使得善意能夠釋放、資源能夠交換、協作能夠達成,從而創造1+1>2的價值,才是最重要的。這就是第三種情況,決定權在雙方,而這就是所謂的談判情景。所謂談判,其實就是決定權被分享的一個決策過程。

如果你說我其實沒有受過任何談判的訓練,完全沒有任何關於談判的基本認知,該怎麼辦?你可以找一個超然中立的專家來協助你們的談判過程,這個專家會幫助你管控好情緒,會幫助你控制好流程,會幫助你集思廣益,從而促進真正的創造性的解決方案。這種被專家協助的管理衝突的過程,就叫調解,或者衝突管理。

在這個地方我必須要幫助你匡正一個對調解的誤讀,傳統上我們對調解的認知,總是認為調解就是家長裡短,總是日常瑣碎,總是居委會大媽們做的那些事——不是的,或者說,不僅僅如此。

調解的本質實際上是協助溝通的服務,是談判的升級。它是從一個更宏觀的位置出發,不僅為一方爭取利益,而是為雙方創造價值,通過專業的衝突管理技藝,來幫助人們定分止爭。

總結一下,今天這一講有這樣幾個關鍵點:

第一,決定權在對方,它對應的溝通策略是說服。

第二,決定權在他方,它對應的溝通策略是辯論。

第三,決定權在雙方,也就是決定權被分享,它對應的溝通策略是談判,談判需要協助的時候,就是調解。

我們介紹溝通的這種結構性的認知,是為了幫你建構一個溝通進階的系統知識框架,這樣你能夠了解,為什麼我們之後的課程裡,會分別為你介紹談判、說服、辯論和衝突管理。

與此同時,通過對“結構”這個概念的講解,也希望能幫助你建立人際溝通進階的第一級臺階:定事之前,先定勢。

也就是說,行動之前,先判斷權力的方位。說白了,你需要判斷一下到底誰求誰,誰更需要誰——據此,再選擇溝通的方法。

讓我們回到今天最開始的場景問題:如果你要和老闆談一談加薪或升職,請問,你打算怎麼做?盤算一下局勢,看看自己手中的籌碼,看看加薪這件事到底誰有決定權。明白了這一點,我想,你會和之前相比,擁有一個不同的答案。歡迎你把你現在的答案,寫在留言區和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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