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10月税务新规,不看就OU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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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

为减少纳税申报次数,便利纳税人办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公告明确,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中部分数据项目并对个别数据项目名称进行规范。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税源明细表分别合并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什么样的企业需要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收对象, 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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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受益人原则。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其中城市的征收范围市区和郊区。

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简单的说就是拥有房屋产权的企业都需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税务总局明确8项增值税征管规定自10月1日施行

为统一增值税征管口径,便于纳税人执行,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其中8项增值税征管具体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具体包括以下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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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关于运输工具舱位承包和舱位互换业务适用税目

3、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4、关于取消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备案

5、关于围填海开发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

6、关于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

7、关于保险服务进项税抵扣

8、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

这八项增值税征管具体规定涉及到相应各业,公告涉及到自己本企业的,会计们要多学习,充分理解国税总局2019年第31号公告,为自己的企业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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