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與“法理”的區別是什麼?中國人重情理還是法理?

天道LA實時論


“法理”和“情理”都是一個國家的治國之本,每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所給我們設定的框架,我們不得逾越鴻溝,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個不靠法律約束的國家,那裡只會出現戰亂,人民只能生活在水生火熱之中。

法不容情才能使一個國家安定團結,人民才能不用提心吊膽的生活,但我們不得觸犯法律的底線,否則必將嚴懲。

可有的時候“法理”也不能太過於霸道,也要偏於“情理”,有些情況下,不得已我們犯了錯誤,雖然會判的很嚴重。但“法理”也會考慮到“情理”之內的問題,最終得到量刑處理。

所以說“情理”和“法理”是相輔相成的存在,但也要區別開來,始終要保持“情理”只是“法理的依附品”,只能作為參考價值。這就是他們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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