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發佈第23號通告:嚴厲打擊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務工外國人

景洪市關於嚴厲打擊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務工外國人的通告

為進一步深化景洪市邊境疫情防控和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工作,切實維護我市邊境安寧、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雲南省邊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非法進入我市、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外國人清理和遣送出境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厲打擊組織運送外國人偷越國(邊)境犯罪行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協助外國人偷越國(邊)境;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私自接納、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國人;嚴禁外國人在我市非法居留;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聘用外國人。

二、自通告發布之日起五日內(2020年4月8日零時至2020年4月13日24時止),非法接納、容留、藏匿外國人的單位或個人,非法居留我市的外國人,非法聘用外國人的單位或個人,主動到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說明情況並配合遣送出境的,公安機關將對其違法行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自2020年4月14日零時起,對非法接納、容留、藏匿外國人的單位或個人,非法居留我市的外國人,非法聘用外國人的單位或個人,公安機關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三、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組織運送外國人偷越國(邊)境犯罪行為;單位或個人協助外國人偷越國(邊)境;單位或個人非法接納、容留、藏匿外國人;非法居留我市的外國人;非法聘用外國人的單位或個人。舉報內容經公安機關核實確認後,按照《景洪市邊境疫情防控及打擊跨境違法犯罪活動舉報獎勵辦法》進行獎勵。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景洪市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景洪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邊境管控組負責解釋。

景洪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4月8日


景洪市發佈第23號通告:嚴厲打擊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務工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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