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0 擺渡過江出庭公訴 打通法治宣傳“最後一公里”

擺渡過江出庭公訴 打通法治宣傳“最後一公里”

擺渡過江出庭公訴 打通法治宣傳“最後一公里”

擺渡過江出庭公訴

摆渡过江出庭公诉 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3月30日上午,在勐罕鎮碼頭上,一輛檢察院的警車格外顯眼,它緩緩駛上渡輪,穩穩的渡過江面,來到對面的景哈鄉。兩名檢察官在渡輪上不時翻看卷宗與交談,吸引了當地村民的注意。

摆渡过江出庭公诉 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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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你們要去哪裡?”一位老鄉上前詢問,“今天在對岸有個陽光法庭,我們要出庭公訴,歡迎你們來旁聽。”為了擴大普法宣傳效果、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今天,一起涉嫌盜竊罪的案件在景洪市景哈鄉壩那村委會進行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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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被告人八某到景洪市江北曼鬥村某酒店樓下,將被害人停放在酒店停車場內的一輛價值5920元的摩托車盜走,之後一直自己使用。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八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竊取的方式,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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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這樣一起簡單的案件,卻“跋山涉水”將庭審現場搬到景哈鄉?景洪市檢察院一直致力於司法為民工作,要求檢察官走進群眾,走到田間地頭,走到老百姓身邊去處理案件、化解糾紛,讓老百姓實實在在感受到司法的陽光照耀著每一塊土地,於是有了我們公訴人擺渡過江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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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莊嚴的法庭搬進景哈鄉壩那村委會,村裡的百姓放下手中農活,紛紛前來旁聽,如同學生一般,專心聽著每一個庭審細節。經過法庭調查、辯論等環節,最終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八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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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著裝莊重,用語規範,法律知識運用準確恰當,充分展現了當代公訴人全面的綜合素質,樹立了良好的檢察形象。旁聽群眾通過庭審瞭解了案件審理的程序,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讓當事人服法、讓老百姓服氣,庭審現場就是一場生動的法治宣傳,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景洪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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