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 物業公司起訴業主維權 法官實地走訪調解結案

物業公司起訴業主維權 法官實地走訪調解結案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普文法庭首次受理了12件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原告系普洱市某物業管理公司,該公司在管理普文鎮某小區期間,因該小區部分業主長期不繳納物業費等問題於2017年撤出了該小區,後向普文人民法庭起訴要求其中12戶業主繳納拖欠的物業管理費。

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维权 法官实地走访调解结案

普文人民法庭受理該批案件後,考慮到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的特殊性,如果單純地一判了之,則案件的社會效果不佳。為此,承辦法官和書記員採取逐戶走訪的形式,走訪查看了12戶被告所居住的房屋,詳細瞭解了拖欠物業費的原因,該批業主均是因為房屋存在漏水、摩托車被盜等物業管理不到位原因拒絕繳納物業費。在走訪的過程中,承辦法官詳細向住戶解釋了法律的規定,把房屋質量問題與物業管理服務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區分講解,降低業主的牴觸情緒,為調解工作的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同時,積極與原告溝通協商,及時反饋走訪意見和存在的問題,要求原告向業主說明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通過承辦法官的努力,該批案件最終調解撤訴11件(1名業主未找到),並當庭履行了全部案款,達到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良好統一。

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维权 法官实地走访调解结案

景洪市人民法院 黃紹晨

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维权 法官实地走访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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