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社会是礼乐社会,君臣、父子、夫妇各为其纲,尊君卑臣,有严格的尊卑贵贱,所以礼的制定与实施都具有强烈的等级贵贱之别。
但在讲究尊卑贵贱的同时,还是有平等性、对等性原则的,比如宾主敌体。
敌就是爵位相同,能相匹配的人,比如我们现在的好哥们儿之间,地位够平等。
敌体就是没有尊卑等级,所以敌礼也即身份对等的人通过各种礼节仪式来表达相互之间的尊敬,从而让对方感受到被尊敬,以及自己自谦自让,以己为卑、以人为尊的风度。
不管身份多卑微或地位再高贵,守礼的核心都是"示敬",人们各司其职、各就其位,安分守己,社会才能秩序井然。
以《礼记·曲礼》为例,其开篇即是“毋不敬”。
郑玄解说:“礼主于敬。”
孙希旦又说:“人之治其身心,莫切乎敬,自不赌不闻,以至于应事接物,无一时一事之可以不主乎此也。”
敌体双方尊卑相当,同样要在繁琐的礼仪仪式的执行中,显示制礼的核心——“示敬”;在有礼有节地平等交流中,体现个人的德行和教养。
怎么表现敌体呢?
我们以《曲礼》篇中的宾主敌体为例。
总的来说就是要辞让,要谦卑,不仅要求彼此相互尊敬,还要双方都放低自己的身份,要有甘于人下、先人后己的精神。如:
《孟子·公孙丑上》:“辞让之心,礼之端也。”
《曲礼》:“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曲礼》:“夫礼者,自卑而尊人。”
《曲礼》中有很多关于辞与受的礼节规定,如假辞、固辞,应受而辞、应进而却等等。虽然结果都是一样,该谁先走谁先走,该谁先说谁先说,但是形式很重要,就好比我们现在故意跟人客气,虽然有时是表面文章,但大家也没觉得哪里不妥,跟古人一比还省事儿多了。
《曲礼》中的敌体之礼,主要是宾主相敌时所行的礼节。虽然地位尊卑对等,但在行礼时也还是有辞让、谦卑的讲究的。
下面试举三个例子来说明:
1.宾主升阶之礼
2.宾主授受之礼
3.宾主进食之礼
1.宾主升阶之礼
即谁先上台阶的礼仪。
主人和客人身份平等,要同时上台阶。身份不平等,尊者先上。
(这个礼仪的规定应该是关系到谁先进屋。拾级而上,谁先进到屋内,谁就具有话语权吧。)
但要讲辞让:
进门时,主人说:“请进吧!”
客人则要假装辞让,说:“不敢当、不敢当,还是您先进。”
有尊卑之别的时候,主人和客人之间要像这样推让三次(有时对先看哪、再看哪都是有要求的),结果都是该谁先上还是谁先上,看中的是这个仪式,在形式中给人受尊敬的感觉。
敌体的时候,虽然“一同升阶”,因为也要表示谦逊低调,客人如果要等主人先进到屋内说话,应该要比主人多辞让一下的,不然客人先进了屋,杵在那也不太好。
2.宾主授受之礼
即客人和主人相互之间送礼物的礼仪。
送礼物时的动作:
比如送别人弓,要注意弦的松紧,松了弓背向上,紧了则弦向上。右手拿住弓的一头,左手托住弓背中间的位置,并向对方鞠躬,这样才算送礼物!
(想想要是送刀,锋利的刀刃对着别人确实也不好。)
送礼物和接礼物的人都要向彼此鞠躬,脚要并拢,手下垂分别放在大腿两侧,这样才能表示尊敬。
(原来韩剧女主给欧巴递情书的标准动作是从这学来的。)
送礼物的地方:
主人和客人之间送礼物,要在屋子的正中间。
尽管在屋子正中间了,有时候也要假装相迎一下,以表尊敬。
(可见,古人那时还没有玻璃心这种东西,尽管对方什么时候相迎,什么时候不相迎没个定数,也不会导致“到底要不要送我礼物”的误会。)
另外,对宾主行礼仪的地方也有规定:
东边和西边的台阶是主人和客人行礼的地方。
古时候东西南北每一个方位都有着尊卑等级之分的,是不能随便坐的。
(还好现在只要不是有领导在,一般人坐哪已经没那么讲究,不然都打开手机指南针左倾右斜找准方向才入坐,场面也是有点失控的。)
3.宾主进食之礼
即吃饭时的礼仪。
食礼是“礼之初”,农耕社会必然会对食物格外重视,形成严格的进食礼仪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如:
a. 如乡饮酒礼:主人敬酒,客人要拜受,然后主人拜送。
拜有跪拜和揖拜,客人要接受主人敬的酒肯定得端着杯子,因此该是跪拜着接受;主人拜应该也是跪拜吧,揖拜是抱拳拱手,只是客气一下,跪拜才有诚意。
(现在我们去别人家做客,主人敬酒就一口闷吧,毕竟这能比跪着喝舒服点,主人也没有跪拜还礼的负担。)
b. 请了很多客人的时候,主人拜三次代替拜众人。
(我们现在虽不像古人要拜三次,但需要跟每一桌每个人碰杯,工作量也挺大的)。
c.主人请客人吃饭,客人不能吐口水(就是不知道咽口水算不算失礼)。
d. 大家同吃大碗里的东西,不能吃得太饱。(毕竟粮食有限,还是要给别人留一点,免去主人难堪)。
e.在主人家里吃饭的时候,见到同辈的人来了不用起立。但是如果看到主人,或者端饭的人,又或者贵客来了,都是需要起立的。
(又可见,古人视力一定很好,肠胃消化可能不太好吧,毕竟吃顿饭随时要察言观色,太容易分心)。
以上,我们以《礼记》中的《曲礼》篇为例,还原了一些“宾主相敌”情况下的具体礼仪,从礼仪形式的细枝末节了解了制礼的关键是“示敬”。
两人尽管尊卑相当也要降低自己的身份辞让、谦卑,有时虽也流于形式,但主要还是要让对方感受到被尊敬,也从中表现出自己的风度和教养。
(当然,敌体之礼又延展到了夫妻之间,国与国之间,这里不展开讨论。)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古人生活的社会虽然等级森严,尊卑有序,但同时也兼顾了相互对等的情况。
尊卑与敌体两种礼仪的兼顾,就好比是“在限制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自由”,毕竟社会还要向前发展啊,不然哪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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