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ra)哪個美國盟國會支持和祝賀蘇萊曼尼暗殺事件嗎

哪個都不會的。國際法禁止暗殺。一個多世紀以來,政治暗殺本身就是非法的。

1907年《海牙公約》和1949年《日內瓦公約》都禁止暗殺。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因為一次暗殺而開始的。

[1899年和1907年海牙公約](https://en.wikipedia.org/wiki/Hague_Conventions_of_1899_and_1907)

[日內瓦四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https://www.icrc.org/en/war-and-law/treaties-customary-law/geneva-conventions)

還有1976年的美國行政命令,禁止政治暗殺。[行政命令11905](https://en.wikipedia.org/wiki/Executive_Order_11905)

如果美國和蘇萊曼尼有過節,就應該向國際刑事法院提出起訴,指控他犯有戰爭罪。然後,國際刑事法院將發出逮捕令,迫使簽署國將蘇萊馬尼移交國際刑事法院審判。如果蘇萊曼尼不想被捕,他將不得不留在伊朗,而不是在整個中東到處流竄。如果美國只想阻止他干擾他們在伊拉克的佔地行動,這就足夠了。

如果美國對伊朗動粗,那麼美國應該向伊朗宣戰。在此之前,其他國家的公民不能被視為“敵方戰鬥人員”,只受到所在國民事管轄權的管制。

裁決這些問題有法律途徑,但美國政府選擇了非法途徑。本屆政府的行為是如此驚人的違法,以至於所有其他國家都感到震驚。

附:伊拉克總理向伊拉克議會宣佈,是美國要求他邀請蘇萊曼尼前往伊拉克,調解美伊衝突。索萊馬尼乘坐民用客運航空,在機場與伊拉克代表團公開會晤。他原定當天上午會見伊拉克總理。如果是這樣,那麼蘇萊曼尼先生是作為外交使節行事的,你可以把違反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情況加在這次暗殺違反的所有國際條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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