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案:從死刑到無罪,律師到底贏在了哪兒

從死刑到無罪,律師到底贏在了哪兒?

【即刻說法之一】聶樹斌案:從死刑到無罪,律師們到底贏在了哪兒?

出品:即刻說法項目組

要堅信:無論曾遭受多大的冤屈,只要不絕望,就永遠會有希望!你堅持,正義的力量就陪你到底!我們的律師就陪你到底!

舊案要聞

1995年4月27日,21歲的河北鹿泉人聶樹斌被執行死刑。這距他於4月25日被河北高院二審判處死刑,僅隔一天。

此前的1994年9月23日,聶樹斌被石家莊市公安局郊區分局傳喚,9月24日被監視居住,10月1日被刑事拘留,10月9日被逮捕。從被傳喚到被執行死刑,只有6個月零4天。

聶樹斌為什麼被斬立決?他身犯何罪?

石家莊中院一審判決認定:1994年8月5日17時許,被告人聶樹斌騎自行車尾隨下班的石家莊市液壓件廠女工康某,至石家莊市郊區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聶樹斌故意用自行車將騎車前行的康某別倒,拖至路東玉米地內,用拳頭猛擊康某的頭部、面部,致康某昏迷後將其強姦,爾後用隨身攜帶的花上衣猛勒康某的頸部,致其窒息死亡。

聶樹斌隨即上訴,河北高院二審判決認定的事實、證據與一審判決一致。二審法院認為,一審認定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的事實、情節正確,證據充分。聶樹斌攔截強姦婦女,殺人滅口,情節和後果均特別嚴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判決聶樹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隨即,河北高院核准聶樹斌死刑。

然而10年之後,一個名叫王書金的人,自認聶樹斌案真兇。

2005年1月,涉嫌犯故意殺人罪被河北公安機關網上追逃的王書金,被河南滎陽公安機關抓獲後自認系聶樹斌案真兇。但王書金自認其罪的做法,並未引起高度重視,聶樹斌及其家人依然揹負著強姦殺人罪的沉重惡名,親人們在村裡抬不起頭來。

很快,新聞媒體開始關注聶樹斌案,一場輿論風暴迅速席捲全國。

2005年3月15日,河南商報率先推出《一案兩兇,誰是真兇?》報道,隨著其他媒體的跟進,公眾迅速關注已命喪九泉的聶樹斌,迅速關注纏繞聶樹斌案的一系列司法謎團。

2007年5月,聶樹斌的親人張煥枝、聶學生、聶淑惠向河北高院和多個部門提出申訴,請求宣告聶樹斌無罪。2014年12月4日最高法指令山東高院對本案展開復查,並於2016年6月6日作出再審決定,提審本案,於2016年11月30日再審判決宣判聶樹斌無罪。

最高法認為,原審認定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姦婦女罪的主要依據是聶樹斌的有罪供述,以及聶樹斌的有罪供述與在案其他證據印證一致。但綜觀全案,缺乏能鎖定聶樹斌作案的客觀證據,聶樹斌作案時間不能確認,作案工具花上衣的來源不能確認,被害人死亡時間和死亡原因不能確認;聶樹斌被抓獲後前 5 天訊問筆錄缺失,案發後前50 天內多名重要證人詢問筆錄缺失,重要原始書證考勤表缺失;聶樹斌有罪供述的真實性、合法性存疑,有罪供述與在卷其他證據供證一致的真實性、可靠性存疑,本案是否另有他人作案存疑;原判據以定案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鎖鏈,沒有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也沒有達到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的定罪要求。原審認定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姦婦女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不能認定聶樹斌有罪,改判聶樹斌無罪。

難點解析

從認定犯罪嫌疑到沉冤昭雪,聶樹斌案橫跨22年,如果單純看最高法的判決理由,聶樹斌的沉冤昭雪不該這麼久。那麼,聶樹斌漫長昭雪路的難點到底在哪裡?

本案從鎖定聶樹斌為犯罪嫌疑人並對其採取強制措施,至一審、二審判決,再到死刑執行,人命關天,用時極短。如此迅速的立案與結案令人生疑,比如辦案機關是否為獲取證據而違法實施刑訊逼供、誘供、指供?是否為迅速結案而對聶樹斌強加之罪?是否翫忽職守?事後證明,這些疑問並非無中生有,但要解決這些問題,卻牽連無數公職人員。為一個死人辯護無罪,卻牽連無數可能有罪或錯的活人,聶樹斌的辯護律師所要面對的,已不簡單只是純粹的法律問題,在律師的面前,一道道無形的高牆早已豎起。

冤在何處

經最高法再審,認定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聶樹斌與被害人被害的關聯性、證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辦案程序等均存缺陷,且不排除辦案人員指供、誘供的可能。對該案的審理尚未達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且無法排除合理懷疑。聶樹斌之冤,與其說冤在最高法再審時指出的一系列法律問題上,不如說冤在辦案人員對人命、公正、法律的起碼敬畏上。所謂草菅人命,聶樹斌正是當代中國法學史上的負面典型。

打贏沉冤22年的聶樹斌無罪案,不僅考量聶樹斌親人的意志,考量新聞人的勇氣,更考量律師的綜合素質,特別是取證能力、辯護技巧。優秀的律師,必是從蛛絲馬跡中尋找權威證據、合理方向的神探。聶樹斌親人聘請的終審代理律師李樹亭,正具備了這種素質。這是聶樹斌之幸,也是中國司法之幸。

刑事訴訟奉行疑罪從無、無罪推定原則,有合理懷疑就不應判定有罪,更何況是對生命的剝奪。李樹亭律師從多方著手,撥開層層迷霧,如供述材料、考勤表、多份初始證言等對聶樹斌有利證據的缺失;現有卷宗中存在簽字造假,現場勘查筆錄無見證人參與等。從犯罪事實是否清晰、證據瑕疵與否、是否有違法定程序等多角度出發,多方印證案件真實情況。當一二審法院認定的所有證據並不能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鏈條,其判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的罪行便無法成立。這考驗著律師的耐力和水平,更考驗著律師的良知和責任心。

致敬正義: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聶樹斌冤案的昭雪,再次驗證了這一規律。在這條通往正義的路上,除了聶樹斌的親人,更有很多人以良知為經、以公正為緯,形成強大網狀合力。用李樹亭律師的話說:“這種強大的合力,也是推動我們國家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

致敬律師:聶樹斌案多位律師接力12年,他們是李樹亭律師、姚姓律師、張思之律師、李會更律師 、劉博今律師、李金星律師、陳光武律師、王殿學律師、辜光偉律師、朱愛民律師、彭思源律師、王興律師、張磊律師、張青松律師、楊金柱律師,以及著名法學者陳光中、徐昕、何家弘、吳宏耀、賀衛方、易延友等。從2013年2月22日起,徐昕寫文章每日一呼,“死磕聶樹斌案”。據媒體統計,在聶樹斌案申訴階段,多位律師向河北高院發出至少94次閱卷申請,但都被拒絕或以各種方式駁回。你們“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職業操守,你們忠於法律、忠於正義的學術操守,向你們致敬!

致敬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胡云騰、夏道虎、虞政平、管應時、羅智勇法官,楊豔明、紀微微書記員,你們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還案件以真相,還當事人以清白,向你們致敬!

致敬關鍵人:2005年“一案兩兇”曝光後,河北省邯鄲市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鄭成月堅持說真話,為聶樹斌案奔走,鼓勵真兇王書金說出真相,49歲時被停薪留職,後靠在律所打零工、做刑事顧問為生,一度生命陷入危急。你為說真話付出巨大代價,你堪稱中國良心,向您致敬!

致敬記者:河南商報記者範友峰在總編輯馬雲龍的支持下,最早報道聶樹斌案,隨後,河南商報記者胡巨陽,南方都市報/新京報記者孫旭陽、盧美慧、朱柳笛、王巍、張維、吳為、周崗峰、王佳慧、王夢遙、張玉學、李相蓉、彭子洋、張琪琳,南方週末記者趙凌、許峰、劉長、林戰、滑璇、趙蕾、習宜豪、任重遠、滑璇,實習生陳哨、張詩妤,人民日報記者卞民德、徐雋、田興春,新華社記者蕭海川、王海鷹、羅沙、白陽、範春生、陳灝、席敏、吳書光、郭緒雷,央視主持人路一鳴,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記者潘毅、孫瑩、柴安東,光明日報記者趙秋麗、特約記者李志臣,信息時報記者李憲鋒、巢曉,中國青年報記者邢婷,澎湃新聞記者莊岸、周超,見習記者邢丙銀、實習記者楊璐,法制網記者餘東明、實習生張若琂、通訊員管唯,上游新聞記者張曼雙,瀟湘晨報記者周喜豐,法制晚報記者朱順忠、耿學清、王南、溫如軍、王選輝、李洪鵬、李明德、劉暢、杜雯雯、張麗,京華時報記者施志軍、李顯峰,財新網記者趙晗,南方都市報記者郭現中、羅煜明、陳龍、曾春花,大河報記者朱長振,廣州日報記者張丹,環球時報記者劉彪、周全,石家莊日報畢磊、廖洪武、田乾峰、董世彪,中新社記者陳林、馬繼前,北京晚報記者楊昌平、實習記者李婧,新聞晨報記者邵麗蓉、祝玲,大眾網記者馬俊驥、於瀟瀟,瀟湘晨報記者周喜豐、肖潔,齊魯晚報記者劉帥,紅星新聞記者潘俊文,實習生吳映月、李禹盈,半島都市報記者李楊,中國新聞週刊記者韓永等上百位記者連續報道,記者們為真相而奔波,為公正而吶喊,他們用睿智、良知、擔當,大寫了媒體人的職業操守,向你們致敬!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王洋:聶樹斌案的昭雪之所以耗時漫長,是因為經歷了各種力量的殘酷博弈。山東高院複查、最高法再審、代理律師堅持、律師團體後援、專家學者吶喊、新聞媒體呼籲,正義的力量匯成了江河,終於洗淨含冤而逝者的冤屈,不僅是聶樹斌,還有案件受害人康某。對社會而言,正義雖然遲到,終歸還是到來。但對個人而言,悲劇永遠無法扭轉。

儘管如此,惟願所有人都不因此喪失對法律的敬畏,對正義的信仰。要堅信:無論曾遭受多大的冤屈,只要不絕望,就永遠會有希望!你堅持,正義的力量就陪你到底!我們律師就陪你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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