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種子造成損失42萬餘元 鷹潭市餘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於某某、王某某一審獲判

日前,鷹潭市餘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於某某、王某某銷售偽劣種子案已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於某某、王某某銷售無品種名等標籤的假種子給馬荃鎮青山於家、祝家的農戶,導致直接經濟損失達42萬餘元。

法院判決被告人於某某犯銷售偽劣種子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被告人王某某犯銷售偽劣種子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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