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遮羞布-封建道德與禮法


權力的遮羞布-封建道德與禮法

中國歷史自秦始皇創建封建制度以來邊進入歷史週期律的治亂循環,往往一個王朝前起勵精圖治,後期開始走向腐朽沒落,最終衰敗滅亡。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眾說紛紜,筆者認為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道德禮儀代替了法治,導致體制僵化,失去發展的動力。

在以農業立國的封建小農社會,穩定壓倒一切,正所謂“天不變,道亦不變”,新的技術和思想不但不被採納,往往會還會被扼殺。因此,清朝的戴梓發明28連發的機關槍,不但不被康熙皇帝所採納,反而蒙冤受屈。

權力的遮羞布-封建道德與禮法


這種因循守舊的封建制度的根基的根基在於儒家思想,儒家思想的核心在於道德和禮儀,而禮儀來自於道德,禮儀的存在就是為了維護道德道它是維繫中國古代社會生活的重要紐帶,更是封建統治者維繫統治的重要工具。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儒家學說成了統治階級的倫理基礎。

在儒家思想制定的道德禮制下,一國即是一家,皇帝就是一家之主,皇帝對臣民猶如父親對子女,稱為“君父”,“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皇權成了整個社會至高無上的權力,皇帝有了主宰一切的力量。皇帝是天子,上天之子,實為天意所歸。天意必須由萬千臣民的意念體現出來,於是禮儀就成了必不可少的程序。通過千百次的磕頭行禮鞏固這種權威,同時皇帝往往主持禮儀,代表他也是天命所歸。

皇帝身在其中也必然被道德禮儀制約,因為皇帝要通過禮儀維護權威,自然也要遵守道德禮儀的規範,天下表率。儒家學說塑造的理想人物自然是“君子”,那皇帝就得是最大的君子,稱之為“國君”。這既是他的榮耀也是他的枷鎖,因為他不這麼做,就會破壞倫理綱常,是為昏君,嚴重的就會亡國,成為名副其實的亡國之君。歷史上每一個明君的心理逗放著一個胡亥、楊廣、朱厚照,引以為戒。可為什麼即使是皇帝勵精圖治也不能改變這種局面呢?

權力的遮羞布-封建道德與禮法

因為儒家思想的道德禮法,他的出發點就是不平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好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這種有違人性的倫理道德,卻成了治理天下的核心精神,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平等的基礎都沒有了,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律。這種情況下,國家就是皇帝的家,他的勵精圖治本質上還是維護他的一家,又如何能促進社會進步呢?

因此從一開始封建制度下的中國就不可能有法治。在法治不能施行的情況下,以儒家的道德禮法為手段的官治就成了維護帝國的方法,儒家學說的核心一曰“仁”,二曰“孝”,放到體制內就成了“忠君報國”,“文死諫,武死戰”。於是在這種思想的薰陶下,所謂的對皇帝的絕對忠誠就成了成了古代無數有志之士的人生目標。這種對內不對外

從這裡看,道德禮儀事實上成了封建統治這統治勞動人民的精神枷鎖,一方面嚴刑峻法,另一方面又是儒家禮儀規範,可謂是胡蘿蔔加大棒,雙管齊下。正如黃仁宇所說;“統治我們這個龐大的國家,專靠嚴刑峻法是不可能的,其秘訣在於運用倫理道德的力量使卑下者服從尊上,女人聽男人額吩咐,而未受教育的愚民則以讀書識字的人作為楷模。”

到了宋代,儒家思想學發展到了巔峰,其代表就是朱熹的理學,朱熹認為:理是倫理道德的基本準則,氣是鑄成萬物的質料。天下萬物都是理和質料相統一的產物。每一個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和氣作為它存在的根據。由此演化出三綱五常,(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仁、義、禮、智、信。)把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推向巔峰,同時又把把封建皇權固化為千古不變的“天理”,維護王侯、皇權的思想也是維護“天理”,三綱五常一切舊禮制禮儀當然也是亙古不變的。

在這種思想體系下,所有有志之士學習的目標就是朱熹所設定的天理,為了天理就要“存天理,去人慾”,格物致知,但真正去格物致知卻格不到所謂致知,也就是所謂的真理。明代的王陽明就坐在竹子前格了七天七夜也格不出真理,轉而去開拓心學。

因為理學追求的天理具體是什麼標準並沒有明細,結果是有志之士都為了虛無縹緲的概念皓首窮經,結果是永遠找不到這個天理在哪裡。這其實就是統治者的目的,這其實和科舉制度一樣,是統治者維護自身統治的手段“漁天下英雄網之”,讓廣大知識分子終日陷入這種愚昧的思想體系裡去窮經皓首一生而無力去尋找真相,探索真理,以達到這種不可告人的目的。

再者理學的道德標準極高,一般人根本做不到,甚至包括朱熹自己,他晚年還因為私生活問題被檢舉,這裡就不細說了。雖然理學是空中樓閣,但普通人為了功名利祿又必須學習這種思想理論,於是在現實中出現了偽君子遍地的現象,“轎中本無人,人人爭做抬轎人。”絕大多數都是拿它做敲門鑽滿足自己的私慾而已。

道德禮儀代替了法治,長此以往就會造成嚴重的政治體制問題。比如:明朝萬曆皇帝因為想廢長立幼,結果因為“廢長立幼”不符合儒家的道德禮儀,與大臣鬧情緒而怠政,40年不上朝,這個根源就在於封建體制缺乏法律。如果明朝法律制度完善,規定了立太子的原則,那麼,皇帝和大臣都可以通過法律來按照規定辦事。正是因為缺少了法律規定,所以才讓一件看似簡單的事情,變成了影響整個明朝命運的事件。歷史學家認為明朝實際亡於萬曆,崇貞皇帝勵精圖治卻無力迴天,正是由於他爺爺萬曆的荒唐埋下了伏筆。

封建社會越是往後越是亂象叢生,社會矛盾重重。因為禮儀與道德替代了法治,執法官員判案的依據不是法律而是儒家經典,很多違法行為被掩飾成了忠厚不識大體。例如:唐朝徐爽犯法被被縣尉趙師韞“所殺”,其子徐元慶為父報仇謀殺了趙師韞。按理,徐元慶應該處以死刑,武則天念其孝心,想赦免徐元慶的死罪。但大臣陳子昂認為,徐元慶蓄意謀殺,案情清楚 ,按照國法應該判處死刑。但是,念他是為父報仇,情有可原,所以建議在殺了他之後大張 旗鼓地表彰一番。這案件才處理完。

人性本自私,絕對權力絕對腐敗,沒有制約定權力就會成為就會成為春藥,最終精盡仁亡。在沒有標準的法律作規範的體系內,一群道貌岸然的偽君子拿著沒有具體量化標準的儒家經典治理社會,能不出事嗎?看看古代的文學經典,比如《水滸傳》《西遊記》《紅樓夢》裡反映的現實社會中的各種各樣的欺壓百姓、吏治腐敗、冤假錯案太普遍太,因為缺乏權力約束的機制,到了後期,整個社會矛盾積累到不可調和的地步再加上自然災害,就會官逼民反,血雨腥風后發生改朝換代,這種慘烈的變革往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中國古代封建王朝更替往往要喪失50%以上,新的王朝建立了,又組建陷入入歷史週期律的治亂循環的困境。

1945年7月,黃炎培到延安考察,談到“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稱歷朝歷代都沒有能跳出興亡週期律。一代偉人答道:“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週期律。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權力,權力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事實證明,只有通過新民主革命,引進民主與法制來監督權力才能打破這種幾千年的局面,權力只有真正的得到制衡,才能永褓活力,社會才能進步、持續發展,開創歷史新局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