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養廉銀為什反會滋生腐敗?

民間一直流傳著一句話: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句話雖有一定誇張的成分,但其也說明了底層蛀蟲的危害。從古至今歷朝歷代都會有貪汙受賄的現象存在,而統治者也相應的想出各種辦法應對,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故其綿綿不絕矣!

清朝養廉銀為什反會滋生腐敗?

根據趙翼的《廿二史札記》可知,明朝的俸祿是比較低的。洪武二十五年定下的官俸一品大員月俸八十七石,到正三品遞減十三石,逐級遞減,到九品官員時只有五石米,但當時給的又不是大米,而是折成錢鈔,布匹等,一來二去,到官員手中的俸祿寥寥無幾。清朝則延續明朝工資制度,但是工資確實太低,順治年間就想出來柴薪銀,蔬菜煤炭銀等各類名目補貼官員,但是由於補貼力度不大,而朝廷財政緊張,不久就取消了。

清朝養廉銀為什反會滋生腐敗?

雍正年間,推出了養廉銀,火耗歸公,可不要小看火耗歸公,官員從民間收的稅都是散銀子,需要融化重新鑄造,由此就產生了一些損耗,而這些損耗是被當做是稅收了上來,雖朝廷三令五申火耗所佔正稅的比例不能太高,但實際操作過程中火耗比正稅還要高!這些錢自然進入了貪官的腰包。火耗歸公,養廉銀製度的誕生使部分火耗變成了合法的收入,這一點在當時看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後來國庫資金一緊張就打養廉銀的注意,故後來清朝的養廉銀逐步取消,貪汙腐敗更為嚴重。

清朝養廉銀為什反會滋生腐敗?

養廉銀的主要來源就是火耗歸公,也是一種變相的稅收,這種稅收可以說是一種莫須有的東西,銀子的成色不同,火耗也不同,但是銀子的成色並不是百姓所能決定的,以前的火耗現在以合法的形式存在只能說是權宜之計,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另外,工資制度不合理,官員養廉銀與俸祿相差太多,並且取之於民,用之於官,與原來的火耗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最後,人性都是貪婪的,非同級之間的俸祿相差不大,但養廉銀相差較大,為了更多的養廉銀,你猜他們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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