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吊裝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1.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吊裝作業應根據具體的吊裝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形成專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嚴格執行。

二級建造師:吊裝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2.安全技術主要保證措施

(1)在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危險區,都必須掛有安全警示牌。夜間施工配備足夠照明,電力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架設及管理,並按照規定設紅燈警示,並裝設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

(2)季節施工時,特別是冬雨期施工要針對各個季節的特點認真落實季節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吊裝施工時要設專人定時收聽天氣預報,當風速達到或超過起重機的抗風能力時,吊裝作業必須停止,並做好颱風、雷、雨天氣的防範檢查工作。

(3)新進場的吊裝機械設備在投人使用前,必須按照機械設備技術試驗規程和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鑑定和試運轉,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人場投人使用。起重機的行駛道路必須堅實可靠,其施工場地必須進行平整、加固,地基承載力須滿足要求。吊裝作業地面應堅實平整,支腳必須支墊牢靠,工作半徑內不得有障礙物。

(4)吊裝作業應劃定危險區域,掛設明顯安全標誌, 並將吊裝作業區封閉,設專人加強安全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人吊裝危險區。

(5)施工現場必須選派具有豐富吊裝經驗的信號指揮人員、司索人員、起重工,他們應熟練掌握作業的安全要求。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吊裝掛鉤人員必須做到相對固定。

(6)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臺起重機升降應同步,各臺起重機分擔的起重量應在起重方案設定的範圍內。

(7)在輸電線路下作業時,起重臂、吊具、輔具、鋼絲繩等與輸電線的距離應按安全規定執行。

(8)吊裝的構件、交叉作業、施工現場環境應符合安全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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