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被第三者破壞,離婚後,我卻成為別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我的婚姻被第三者破壞,離婚後,我卻成為別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文|三玥果

圖|網絡


以下故事是一位網友的親身經歷,為了方便敘述,使用第一人稱來寫。

我的婚姻被第三者破壞,離婚後,我卻成為別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我叫李霞,今年36歲,離婚兩年。

我現在有個很尷尬的身份,是別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雖然對方妻子並不知道我的存在,可能還不知道吧,又或者知道了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我心裡對這個從未見過面的對方妻子,心裡是有歉意的,我並不是有意要成為別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我也沒有報復的心裡,更沒有要破壞對方家庭,並取而代之的意思。

我選擇做第三者,只是因為要養孩子,而我自己又沒有能力,只能依靠男人。

我現在的情夫是我的大學師哥,當年在學校的時候,他就追求過我。

但那時候我看不上他,因為我有更好的追求者,就是後來成為我老公,然後又成為前夫的那個人。

我的婚姻被第三者破壞,離婚後,我卻成為別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我跟前夫10年的婚姻,有一兒一女,原本很幸福的家庭,因為兒子游泳時意外溺亡,我跟前夫之間開始有心結,他每天回家的越來越晚,再到後來,他在外面養了小三。

再後來,第三者懷孕,替他生下兒子。

這個兒子的出生,徹底終結我們的婚姻,前夫提出離婚,答應把房子留給我跟女兒,並承諾每月給3000元撫養費。

女兒已經8歲,上興趣班要錢,讀書要錢,生活上要錢,好在房子不用月供。

而我跟前夫的10年婚姻,我就做了6年家庭主婦,早已脫離社會。

我試著找工作,但年齡擺在那裡,又無任何特長,好工作根本找不到。

迫於生活,我到超市做促銷員,工資不高,但至少可以勉強維持我跟女兒的生活。

在超市上班三個月左右,我遇到了前來購物的師哥,彼此留了電話。

我們經常手機聊天,他知道我離婚後,開始提出讓我做他情人,並承諾會保證我跟女兒的生活,雖然不會離婚娶我,但可以讓我跟女兒衣食無憂,我也可以不用到超市上班,他每月給我跟女兒1萬塊錢。

1萬塊錢的誘惑,令我心動,在超市工作,辛苦還不得錢,而女兒要花錢的地方太多了,前夫給的撫養費根本就不夠應付開支。

離婚後,也曾有人給我介紹過結婚對象,都是離婚帶孩子的,試著交往了一段時間,發現很難真正過到一處,就分開了,從此後,我拒絕再相親,也不想再婚了。

權衡利弊後,我答應了師哥的情人要求,成為他婚姻中的第三者。

我的婚姻被第三者破壞,離婚後,我卻成為別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我知道這很不道德,我在傷害一個無辜的人。就像當年,別人傷害我一樣。

我不知道,師哥的妻子知不知道我的存在,會不會因為我的存在而時刻痛苦著。

我沒有報復的心思,雖然我的婚姻被別人破壞。

我只是迫於生存壓力,我選擇做師哥的情人,僅僅是他可以保證我跟女兒的生活。

這聽來有些無恥,可是誰又能理解一個離婚,獨自帶著孩子的女人的辛苦。

我也不知道這樣的生活可以維持到什麼時候,如果哪天師哥不再包養,我跟女兒以後的路又該如何。

我的婚姻被第三者破壞,離婚後,我卻成為別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這是一個讓人難受的故事,一個被婚姻拋棄的女人,一個沒有生活技能的女人,在失去婚姻的庇護後,選擇了她自己都看不上的生活。

做別人婚姻中的第三者,是需要很大勇氣的吧。

但生活的壓力,又會讓人捨棄尊嚴,做著自己都不喜歡的事情。

但是,李霞這樣的生活並不長遠,也不可靠,師哥有可能在厭倦後會拋棄李霞,不再承擔這個費用。

李霞應該自立自強起來,擁有獨立生活的能力,並努力擁有一項技能,可以保證以後的生活。超市的工作雖苦,李霞不應該放棄,至少那是一份工作,再少也是自己掙到的錢。

人要有遠慮,才能隨時應對生活的變化。

在這個社會上,求人不如求已,靠人不如靠自己。

我的婚姻被第三者破壞,離婚後,我卻成為別人婚姻中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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