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4月3日,鄂尔多斯市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新芳、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薄立峰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批示和自治区司法行政工作、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高凤义、局长刘杰全面总结了2019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安排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立足重组后的崭新历史方位和职责使命,努力践行守初心、担使命,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聚焦重点任务,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各项工作硕果累累,各大亮点精彩纷呈,被中华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全国普法办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已步入全区前列,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上了一份优异的答卷: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维护安全稳定实现新突破;法治宣传呈现新格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绩斐然;疫情防控绝不松懈。

会议认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关之年,是扫黑除恶决胜之年。面对新形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在服务大局中迎接新挑战: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市司法局承担50项改革任务,其中牵头负责27项,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也承担了不少任务。面对新使命,要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抢抓机遇,加快发展;面对新挑战,要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攻坚克难,勇往直前。

就做好2020年工作,会议强调,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面履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职责任务,不断提升兴法治、促发展、维稳定、惠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三大攻坚战”、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鄂尔多斯贡献力量,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巩固成果,实现走在全区前列,力争成为全区标杆的目标。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要具体做好五项工作:紧抓主责主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全市法治政府推进会议精神,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紧盯立法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法与改革相衔接,加大立法备案审查力度,形成良法善治新优势。紧绷维稳底线,有力有效开展刑事执行工作。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有质的飞跃。
紧靠资源优势,全面提升人民需要的法律服务水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两全”、“两快”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紧跟时代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将宣传工作由系统的、理论的宣传定位向实效转变,加强大数据在普法工作中的应用,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

会议就做好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五点要求,要坚持政治引领,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主要是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督促考核,全面推进法治鄂尔多斯建设。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旗区党委全面依法治旗区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规划设计、参谋助手、督查考核以及总结宣传等职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要科学编制法治建设五年规划,整体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治建设考核奖励办法》《法治建设问责办法》等六项制度;要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要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健全社会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重大举措落实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要强化理论武装;要加强从严治党;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和执业底线;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持续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效能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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