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失落的“戒尺”


惩戒权,是最近一段时间比较热议的一个话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相关意见: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央视网新闻周刊栏目,通过实例,进一步探讨了“戒尺”高悬,才能“戒”而不“惩”的问题。

最近,又有中学老师开学时提水桶给女生卸妆,而引起各方热议。人民日报发声,呼唤惩戒权切莫“吹毛求疵”。

这一系列的举动,越来越清晰地告诉我们,“惩戒权”已经到了非实施不可的程度。

那么,什么是惩戒权?

如果回溯到二十年前,可能绝大多数教师都不熟悉这个名词,甚至连体罚这些词都比较陌生,用的比较多的大概就是“不听话就打”,或者“教训教训这个捣蛋的孩子”。

然而,那个时候,惩戒是普遍存在的,其中也包括体罚。

看过电影《老师好》的人们都知道,苗宛秋老师是一个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的好老师。对不听话的学生罚站;擦掉女学生抹的口红;把带斧头来学校的“小混混”撵出去。

找回失落的“戒尺”

这些在现在看来不可思议的惩罚手段到最后换来的,并不是学生十年以后打老师,也不是家长闹到学校,无休无止。而是学生们对老师的爱戴和感激。因为他们懂得,老师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他们负责。

这部电影反映的正是那个年代学校教育的真实写照。由于教育水平的滞后,在许多企业子弟学校里,“小霸王”,“大姐大”都是让老师头疼的大难题。如果不加以约束,不仅会破坏教学秩序,而且会影响学校乃至社会风气。老师通常所使用的惩戒手段就是罚站和打手板,严厉一些的就是屁股上踢几脚,甚至打耳光。那个时候,好像社会、家长和学校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不这样惩罚不足以“平民愤”。

其实,对学生的惩戒自古有之。俗话说:不打不成才!古代的私塾先生,为了惩戒学生,用两块木板制成“戒尺”。如果有不听话或者上课睡觉的学生,头上或者手上敲打几下,目的就是督促他们用功学习,告诫他们遵守规矩。连鲁迅先生都对“戒尺”畏惧三分,可见适当的体罚,确实有其震慑的作用。

找回失落的“戒尺”

那么,为什么惩戒权在如今却让教师群体谈虎色变,唯恐避之而不及呢?

在我国颁布的《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已经明确规定:禁止教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充分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不会受到任何侵害。虽然并没有明确规定什么算体罚,什么算变相体罚,但是国家层面上的法规,已经给老师划了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

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从原来的金字塔形变成现在的倒三角形,使得家庭成员更注重下一代的成长,子女在家中的地位成为重中之重。从家长的心理来讲,谁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受到委屈,更不用说被体罚。而且,从孩子的角度来说,在家里形成的养尊处优的习惯,也会不自觉的带到学校,经不得半点批评,即使是来自老师的。

还有一个让老师心寒的重要原因,就是学校和当地的教育局领导不为老师撑腰。发生了老师体罚学生事件,被家长和媒体曝光。不管老师的出发点是什么,学校和教育局首先想到的是息事宁人,把责任推给老师,避免把自己牵扯进去。他们的思维模式是一致的:家长和媒体是不可控的,不敢轻易得罪;而老师相比较而言,在自己管辖范围之内,我说什么你就是什么。即使你是一名好老师,即使你行使了正当的惩戒权,为了维护形象,为了躲避责任,甚至为了头上的乌沙,可以批评老师,可以惩罚老师,甚至可以解聘老师,让他们失去生计。

找回失落的“戒尺”

有不同意见者这个时候会提出,为什么非要惩戒,不惩戒就不能教书育人吗?

每一位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来时,都是抱着一个目的,就是希望他们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将来学业有成。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自己的孩子都能如他们所愿,受社会和家庭各方面的影响,学生变数很大,个性迥异。不遵守课堂纪律,不服从老师管教,欺负同学,甚至逃离课堂。

学校是个集体,对于这些不守纪律,不听告诫的学生,不加以约束,影响的不仅仅是他们自己,是更多地其他的学生。不给于惩戒,任由其发展下去,毁掉的不单单是他们自己的前途,更多地是老师的遗憾,父母的悲伤。所以苗宛秋老师的一句话代表了所有老师的心声:我是为你好!

再者,老师的任务不仅仅是上好一堂课那么简单。他们所面对的是上级的考核,学校对教学成绩的分析和排队。没有哪个老师愿意被点名批评,甚至调离岗位。努力提高教学成绩,提高教学质量也就成了老师在必要时采取惩戒手段的原动力。

惩戒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惩戒不是代表体罚。

惩戒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学生的言行和举止,纠正在学习过程中所犯的错误。是对学生的关心、负责,而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所以,老师在对学生实施惩戒的时候,必须明确地划分开度量,把握分寸。

而且,惩戒要有针对性,对事不对人。不能因为某个学生犯了错误,就把其他学生甚至全班都连带批评,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针对某一件事,让学生认识到错误即可,不要新仇旧恨一起清算,可能会使学生心态失去平衡,效果大打折扣。

但是,体罚学生是不可取的。社会不认可;学校不认可;家长更不认可。不要一厢情愿的认为,家长会体谅你的用心,不计较你体罚产生的后果。很多事例告诉我们:当家长看到孩子被体罚时,他不再把老师看做是老师,认为就是一个社会人员欺负了自己孩子,不讨回“公道”决不罢休。

好在,国家和社会现在都在发声,提倡把惩戒权还给老师。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也是一种责任心的回归。希望再能看到鲁迅先生《三味书屋》中,镜吾老师高高举起戒尺,又轻轻放下;《老师好》中,被苗老师惩罚过的学生,替老师抱不平,对老师感恩致敬的场景。如此,方为教书育人之道。

找回失落的“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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