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戒尺”还给老师,孩子就能教好了?

11月22日下午,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此次听证会上讨论了各种惩戒方式,引起了热议。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酝酿推出教育惩戒制度并不是“临时起意”。

今年9月,局前街小学校长室、学生部和各年级就实施教育惩戒制度进行了商讨;10月,校部就《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进行了论证;11月,召开了由教师、学生、家长、心理学专家、法律界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把“戒尺”还给老师,孩子就能教好了?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除了学生代表5人之外,还有12名家长代表、该校的教师代表以及法院的法官、医院的心理医生等出席了听证会。

把“戒尺”还给老师,孩子就能教好了?

校长李伟平

该校明确提出,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完全不同。

“体罚是通过身体的痛苦使学生屈服,带来的后果往往是负面的,造成学生发展上的障碍;而惩戒的目的是教育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最终使学生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惩戒是激励、表扬等正强化教育手段都失效的情况下采用具有强制性的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的手段。”

与此同时,惩戒应该就事论事,惩戒学生做错的事,要把人和事区分。犯错接受惩戒,但不能因此被贴上标签。

在这一过程中,要让学生了解教育惩戒的意义和方式;其次惩戒必须在基于事实清晰、责任明确的情况下进行,以保证被惩戒学生对惩戒的认可和接纳。

同时,要使家长清晰并认同惩戒的意义与方式,与学校教育保持一致。实施过程中,教师必须基于学生犯错的程度和次数给予不同的惩戒,不能越级,要让学生明白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按照计划,未来将把该校的惩戒制度提前告知学生,并与学生制订《班级惩戒规范》。

学生第一次犯错,提醒。学生第二次犯错,警告并告知家长。学生第三次犯错,实施相应的惩戒。学生再次犯错,提高相应的惩戒方式。

讨论会上,教育惩戒的实施对象包括7种情形:

  1. 经常不能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学习任务;
  2. 经常不能达成局小学生日常作息规范;
  3. 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影响班级集体学习和活动;
  4. 经常怂恿他人犯错,并借助谎言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
  5. 经常出现暴力倾向,伤害班级同伴;
  6. 经常不经过他人同意,随便取用他人的东西;
  7. 其他(经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指导委员会讨论认可)。

教育惩戒的实施方式共有8种:

  1. 批评
  2. 加倍劳动
  3. 取消部分特权
  4. 没收
  5. 静坐
  6. 诵读
  7. 隔离
  8. 陪读
把“戒尺”还给老师,孩子就能教好了?

《学记》曾记载:凡学之道,严师为难,严师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

对于惩罚,是为了孩子懂得自己错误行为而付出代价,这样才会铭记于心,没有比“痛”更让人感受最为深切的,只是在实行中很多的老师会添加自己的个人情绪在里面。

作为老师我们只能罚学生的过失,而不是罚人格。更加应该尊重学生人。

学生犯错以后如果没有及时纠正,或者受到该有惩罚,那么他对于错误理解会变得扭曲,同时对于错误理解会模糊,这样很不利于成长。

把“戒尺”还给老师,孩子就能教好了?

在我们生活的社会里,都知道犯错就要受罚,无论是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是损失金钱,或者其他。

而在教育里,老师本身就是规则和法度,所以学生必须有着敬畏之心,这样出身社会以后,才会对规则有敬畏之心。

孩子最好的老师是在父母这里,所以父母最应该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赏罚分明,鼓励教育甚是重要,但惩罚教育也不能懈怠

在现代教育的今天,对于孩子教育不应该只是鼓励教育,还应该有惩罚式,把“戒尺”还给老师,对孩子的教育可能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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