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帝在維新變法中的作用


光緒帝在維新變法中的作用

光緒帝在維新變法中的作用

在以康有為、梁啟超為代表的維新派提出變法圖強、挽救民族危亡主張的感召下,光緒帝接受並支持維新派的變法主張,頒佈了《定國是詔》,宣佈實行變法,把維新變法運動推向高潮。光緒帝支持變法與維新派的主張有何不同?光緒帝是不是維新派的皇帝?

首先,光緒帝支持維新派的某些改革是出於兩個動機。

第一,甲午戰爭以後,清政府陷入財政空虛、軍事削弱、民族危機的困境。為避免作亡國之君,他需要整頓內政,鞏固統治。

第二,帝黨與後黨存在矛盾。後黨以慈禧太后為首,主要是政府機構中支持和擁戴西太后的頑固派、洋務派;帝黨以光緒帝為中心,奉翁同龢為首領,是支持和擁戴光緒帝的人。帝后之間的鬥爭,核心是權力問題,但也反映出對民族危機和國家前途所抱的不同態度,具有新舊之爭的性質。

維新運動開展後,光緒帝一方面從思想上同情維新變法;一方面也想借機奪回被西太后霸佔的權力。所以,只要維新派的改革符合這兩個目的,他便予以採納。但是,當維新派的主張危及封建統治的君權時,他則予以拒絕或不願作實質性的“變通”。

其次,光緒帝與維新派的變法宗旨有根本的區別。維新派主張學習西方的政治制度,實行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他們認為“變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興,在開學校;學校之立,在變科舉。而一切要其大成,在變官制”。而光緒帝的新政宗旨在《定國是詔》中已昭示無遺:“以賢義義理之學,植其根本;又須博採西學之切於時務者,實力講求”,可見仍然是洋務派“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思想體系。

再次,維新派主張變法的核心內容光緒帝沒有采納。

光緒帝在維新變法中的作用

第一,光緒帝在百日維新期間頒佈的詔書雖然採納了維新派提出的官民上書言事、保護農工商業的發展,學習西方,改革教育制度等內容,對舊制度進行了改革,但根本沒有涉及設議院、開國會、定憲法等政治主張。在康有為從要求開國會、設議院倒退到設制度局、議行典議的建議時,光緒帝也未予採納,況且制度局還只是作為皇帝的諮詢機關而已。以後,康有為向君權進一步妥協,建議建立一個臨時的議政機構,造天下英才,“共議制度”。光緒帝為了加強與後黨鬥爭的力量,才“決意開懋勤殿”“共議制度”,但僅是表示而已。

第二,康有為為掃除資本主義發展的障礙,主張裁撤厘金。光緒帝認為“厘金一事”,“法稱最善”,後來只是由於經理不得其人,遂致弊端叢生,現在正值財政拮据,需餉甚多,戶部只能興利除弊,開源節流,度過難關。因此,仍“不外從前創辦厘金之良法”。

第三,關於設立農工商總局,發展資本主義的建議,光緒帝雖於6月12日頒佈了各省設立商務局的上諭,但這個上諭和康有為的建議是南轅北轍。(1)光緒帝主張“員紳”督辦 “商務局”,即由官僚地主掌握實權,使“商”處於“官督”之下,沒有任何實權,而康有為則要求由“殷實商人”,即富商、資產階級上層主辦商務局。(2)光緒帝讓各省地方官分辦商務局,不受中央統管,發展和鞏固地方或集團的經濟勢力;康有為則主張由中央統管地方的農工商局,以解除地方割據勢力對發展工商業設置的障礙。

第四,康有為提出的廢八股、改革科舉制度的建議,光緒帝雖然形式上接受了,但在內容上作了實質性的“變通”。康有為主張廢八股,改試策論;光緒帝則按張之洞的意見,仍保留了“四書五經”在考試中的地位,規定鄉試仍用三場,即一場試歷史政治,二場試時務,三場試四書五經。看起來這是個考試科目問題,實質上卻維護了封建社會的統治思想。

綜上所述,光緒帝變法的宗旨並非是實行一種民族資產階級性質的改革。光緒帝也不是什麼維新派的皇帝。他雖然藉助維新派同慈禧對抗,但畢竟是一個封建帝王,階級本質決定了他不可能真正維護民族資產階級的利益。但他反對投降,主張抵抗侵略;接受新思想,允許官民上書言事,大開言路;敢於打破封建常規,破格用人,仍不失為一個愛國開明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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