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翻车”同时,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

黄云律师团队|瑞幸咖啡“翻车”同时,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

文|黄云律师 吴礼洋 云辩护


黄云律师团队|瑞幸咖啡“翻车”同时,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


财务造假 瑞幸“翻车”

2020年4月2日,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 Ine.注册地为开曼群岛,经境外监管机构注册发行证券并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纳斯达克股票代码:LK)官方发布公告,承认公司内部存在虚假交易、业绩造假情况。其成立的特别委员会进行的内部调查显示:自2019年第二季度开始,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董事刘剑以及数名员工有捏造虚假交易的不当行为,至2019年第四季度,虚假交易的总金额约为22亿人民币。

此公告一出,瑞幸咖啡瞬间“翻车”,当日收盘前,瑞幸咖啡股价从26.2美元直线下跌至4.91美元,跌幅高达81.26%。最终截止收盘时,瑞幸咖啡收报6.4美元,股价下跌75.57%,市值蒸发49.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50亿元。此外,美国已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对瑞幸咖啡提起诉讼,追回股票投资者损失。

目前,瑞幸咖啡除面临股价下跌、市值蒸发、集体诉讼等巨额经济损失外,3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发布声明称:高度关注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对该公司财务造假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不管在何地上市,上市公司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市场的法律和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监会 按照国际证券监管合作的有关安排,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坚决打击证券欺诈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我国《证券法》及《刑法》的相关规定,参与瑞幸咖啡财务造假的相关人员可能面临巨大的刑事法律风险。

“翻车”同时 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瑞幸公司而言,其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如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等申报文件中虚增业绩,在财务报告中虚增收入,隐瞒或编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情况的,属于“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情形,该行为涉嫌发行股票、债券罪,公司本身及相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

(三)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于瑞幸公司而言,如捏造虚假的财务报告,或在财务报告中隐瞒重要事实并对外披露的;又或不按规定披露依法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的,该行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公司本身及相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30%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30%以上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12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50%以上的;

(五)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六)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七)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八)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九)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瑞幸公司特别委员会所披露的信息,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董事刘剑以及数名员工有捏造虚假交易的不当行为,目前已造成瑞幸公司遭受数百亿元的损失。该等人员的财务造假行为违背了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这一事件中,除瑞幸公司及其高管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外,参与其中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同样可能面临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事追诉,如明知瑞幸公司财务造假而放任或者提供帮助,出具虚假文书、报告的,则可能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如该等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过失出具证明文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如构成上述犯罪,相关中介机构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面临禁止从事相关业务的处罚。

随着瑞幸咖啡内部调查的继续深入,以及我国证监会、公安机关后续的可能介入,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背后极有可能牵出更为惊人的内幕,所潜藏的刑事法律风险可能逐一“点燃”,如合同诈骗、挪用公司资金、职务侵占、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瑞幸咖啡及其高管人员最终可能涉嫌多个罪名而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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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云律师:一个安静的工匠,用心雕刻每一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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