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人民调解硕果盈枝

西盟县司法局始终将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贯穿平安西盟和法治西盟建设的主线,正确处理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不断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引领,充实调解力量,创新调解模式,延伸调解触角,提高调解效率。自2015年至今累计调解矛盾纠纷3624起,调解成功率99.61%,通过不断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问题的发生,尽最大努力健全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办法,形成了“机构下设、人员下沉、权限下放”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使“东方之花”在阿佤山开得更加绚丽多彩。

争取支持,主动作为,改善事业发展“硬环境”

人民调解,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根基。长期以来,西盟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不断优化了全县各级调委会的职能,织密了“横到边、纵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调解组织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构筑了重大矛盾纠纷由“县、镇、村、组”共同调处的“四级联调”组织体系,实现了人民调解“机构下设”;以案定补经费如期兑现,自2015年至今累计兑出118182元;调解“软硬件”不断升级,调解环境不断优化。形成了老百姓遇事乐找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热情日益高涨,调委会调解纠纷不断提质增效的良好局面。

充实力量,延伸触角,充当社会管理“服务器”

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管理的集中体现,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关键。针对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西盟县司法局将致力于打造一批政治过硬、水平高超、责任心强的人民调解员,通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水平。目前全县在册人民调解员有517人,镇级调解员32人,村级调解员有455人,行业调解员30人,村级调解员占总人数的88 %,人民调解力量不断充实的同时实现了“人员下沉”;在离村委会较远的村民小组至少配备一名调解员,吸收村组优秀的党员干部,在新聘用的人民调解员中不断优化能力和地域的“双配置”,力争在全县368个村民小组每个组至少配备一名调解员,打造人民调解员全域覆盖的“半径一公里”工程,培育一批永不撤走的“驻组”调解员;充分发挥村民小组党支部和脱贫工作委员会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引导社会多方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不断延伸人民调解的触角,建立新时期人民调解新高地,最大限度调处身边的矛盾纠纷。民顺则国安,人民调解承担着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西盟县司法局通过“集群力,汇群智”,实现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社会管理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围绕民忧,调顺民怨,争当社会安定“稳压器”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民调解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西盟县司法局干警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围绕着老百姓的“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努力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自2015年以来,在全县的矛盾纠纷化解中村级调委会调解纠纷2116件,占比58.34%,实现了人民调解“权限下放”,39个村(社区)调委会已成为西盟县矛盾纠纷化解的“主力军”和“前沿阵地”。这是新时期“枫桥经验”在西盟县坚持和发展的成果,是我们广大的一线人民调解员一直把人民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的需求作为第一要务,做到矛盾化解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最终调走了群众的忧愁和怨恨,调出了社会的安定与祥和。

加强学习,注重交流,增强建功立业“软实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做好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我们在学习中把握,在内心中认同,在行动中践行,才能以不变应万变。西盟县司法局通过调解员业务培训、引导调解员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知识及调解水平,努力做到了学习上先学一步,工作上先干一寸。不断加强沟通交流,实现了调委会之间、调解员之间、调解员与老百姓之间的“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从而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为老百姓拆除“心的围墙”、架起“心的桥梁”。广大人民调解员做到了在困难面前不退缩,问题挡道不回头,遭遇挫折不灰心,在调解时不编“花篮子”,不搭“花架子”,多想“金点子”,拿出“好招数”,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宗旨,为平安西盟和法治西盟建设不断添砖加瓦、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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