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定要防火于未“燃”!

防疫不忘防火|清明祭扫,定要防火于未“燃”!

清明节将至,是群众祭祖、焚香烧纸等野外用火高峰期,发生森林火灾险系数极高。

自3月以来,我县抱龙镇、铜鼓镇、曲尺乡等地相继发生零星山火,接到火警报告后,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消防等单位积极组织力量扑灭山火,处置及时有效,所幸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防疫不忘防火|清明祭扫,定要防火于未“燃”!

防疫不忘防火|清明祭扫,定要防火于未“燃”!

防疫不忘防火|清明祭扫,定要防火于未“燃”!

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局、消防救援大队、应急局等单位深入各乡镇,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防火于未“燃”。

防疫不忘防火|清明祭扫,定要防火于未“燃”!

防疫不忘防火|清明祭扫,定要防火于未“燃”!

清明期间,巫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全员取消休假,加强应急值守,并对辖区重点区域、重要部位进行重点防控,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防火通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大对林区违规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火灾案件,提早介入,实现案件快侦快破,实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作用。

巫山公安提醒:清明祭扫,防火为先!请文明祭扫,尽量不烧香纸,不燃放鞭炮,减少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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