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清明】缅怀赤水市公安局大同镇派出所原指导员翁丽

【清明】缅怀赤水市公安局大同镇派出所原指导员翁丽

翁 丽(1980-01---2006-02),贵州省赤水市人,原赤水市公安局大同派出所政治指导员。2006年2月8日,在前往贵阳市执行任务中遭遇车祸身负重伤,不幸因公殉职。2007年12月被贵州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二等功。

【清明】缅怀赤水市公安局大同镇派出所原指导员翁丽

2006年2月8日上午,正是新年的正月十一,初春的黔北大地还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

一辆警车行驶在赤水通往贵阳的326省道上,车上坐着赤水市大同镇党委的两位领导及大同镇派出所所长邓洪源、指导员翁丽,为了政保专案,他们放弃节日休息,特别是翁丽原定这天相亲,仍风雨兼程奔赴贵阳。

由于连日来的雨雪天气,公路异常湿滑,当车行至G326线382公里+200米时突发车祸,翁丽严重受伤,深度昏迷,其他同志也不同程度受伤。

当日下午3时30分,翁丽因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年仅26岁。

【清明】缅怀赤水市公安局大同镇派出所原指导员翁丽

万人空巷祭英魂剑胆琴心

2月9日,翁丽的遗体被接回赤水。

赤水市殡仪馆翁丽的灵堂里,吊唁的人们络绎不绝,前往灵堂吊唁的多位地、市领导悲痛欲绝,他们慨叹:“翁丽是党的好女儿”。

两名五保户送来了花圈、挽幛,她们失声痛哭。翁丽扶助的成都电子科技大学04级贫困学生卢浩森,对翁丽的牺牲深感撕心裂肺。

出殡那天清晨,人们早早地伫立在灵车经过的大道旁;赤水市公安局的民警整装走在灵车的后面送别战友。

大道两旁的群众不时的抽泣着,送葬的人们簇拥着,白花、黑幛、泪眼连成一片。

灵车缓缓移动,仅两公里的大道,送行的队伍用了近一个小时才走完。

剑胆琴心惩恶扶弱

1999年5月,翁丽同所长李勇办案回所途中,在辖区大同大桥旁,偶然撞见因盗窃已被批准劳动教养3年的违法人员曹正科。

心虚的曹正科一见警车,撒腿就往大桥方向奔命逃窜,翁丽从还未停稳的警车上纵身跳下奋力紧追,年轻体壮的曹正科见追来的是位女警察,攒足了力气挥拳向翁丽的头上击去,翁丽强忍着剧痛,和曹正科扭打成一团。

曹正科见挣扎不脱,抱住翁丽就往大桥下跳,企图与翁丽同归于尽。翁丽急速抓住大桥石礅,悬空在数十米高的大桥边上,曹正科紧抓翁丽双腿。

千钧一发之际李勇赶到,他使出浑身力气紧紧抓住翁丽的两只手,终将翁丽拽上了大桥,曹正科失手掉到了桥下。随后翁丽和李勇抓住了曹正科,使曹依法受到了打击处理。

2005年9月16日凌晨4时许,正在值班的四洞沟景区经理李廷刚发现4个人在景区门口撬盗摩托车后报案,接警的翁丽迅即带领协警赶赴现场。

当翁丽猛然抓住一年轻犯罪嫌疑人欲将其铐上时,该嫌疑人趁势一脚使劲向翁丽的腹部踢去,另一只手伸向背后准备取凶器顽抗。翁丽忍痛使劲扭住犯罪嫌疑人的手,在群众协助下,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

通过审查,挖出了一个盗窃32辆摩托车的犯罪团伙。面对人民群众,翁丽心细入微,柔情似水。

2003年夏季的一天,两位老妇到尚家湾肉市买了些瘦肉全部被剔尽的“卫生排骨”,这时旁边的一个女青年向两位老人亲切地问道:“婆婆,怎么买这种没有肉的排骨?”老人答道:“我们每月只有几十元钱的低保补助,哪有钱买肉啊!”女青年听后,随即买了两块上好的肉送给老人后悄然离去。

两位婆婆事后打听,才知道她叫翁丽,是个警察。翁丽扶助困难大学生卢浩森的事迹,在群众和大学生中传为美谈。家住赤水市中的卢浩森与翁丽素昧平生,母亲因车祸早亡,父亲是残废,家境十分贫寒。

卢浩森考上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后,得知情况的翁丽将自己攒下的800元钱送到了卢浩森的手中。卢浩森流着泪对翁丽说:“你就是我的亲姐姐!”从那以后,翁丽每学期从自己微薄的工资里挤出400元资助卢浩森。受此激励,卢浩森品学兼优,被推选为校学生会干部。

2003年9月的一天下午,翁丽下班后经过赤水市人民广场,见许多人都在围观一个10余岁的小女孩,小女孩一身褴褛,蓬头垢面。这位城郊乡镇的小女孩因父母外出打工无人照管,四处流浪,白天沿街乞讨,夜晚露宿广场,还染上疾病。了解情况的翁丽异常难过,她给妈妈打了个电话,妈妈来到广场后,母女俩商量着把小姑娘领回了家。

翁丽把小姑娘的食宿安排好后,又联系医院治好了小姑娘的病,并抽空教她识文断字和一些基本的做人道理。

3个多月后,小姑娘原来干瘪的脸庞红润起来。数月以后,她的父母获悉回乡,赶到翁丽家倒头跪拜,泣不成声道:“你是我们一家的恩人,你救了孩子,比救我们夫妻的命还重要。”

恪尽职守精神永存

1997年11月,在赤水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人民警察录用双向考试中,翁丽以优异成绩被录用。

此后她坚持刻苦学习,虚心请教,逐渐由一名外行成为了公安业务骨干。

2004年经过竞聘上岗,翁丽担任大同镇派出所副指导员;2005年经考察,升任大同派出所指导员。

从警9年来,翁丽先后受到遵义市公安局嘉奖1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在2004年7月赤水市公安局组织的“学长霞、铸警魂”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在赤水市委、赤水市公安局组织的各种演讲,群众活动中获奖10余次;2005年3月,通过竞赛被评为“遵义公安形象礼仪民警”。

2005年9月15日,大同镇大同村村民宋光梅到派出所要求更换新的户口本,细心的翁丽发现“梅”字被该宋私自涂改成了“园”字,便即报告了所长邓洪源,请求对宋光梅依法处罚。宋被告知后,趁翁丽忙于工作时,拿起户口簿悄悄溜走了。

9月17日,托人向翁丽说情无果的宋光梅早早就来到了派出所向翁丽承认了错误。

翁丽按规定给宋光梅办理了户籍手续,当得知宋光梅家庭困难时,主动为宋光梅垫交了有关费用。

此举感动得宋光梅热泪盈眶,逢人便说:“翁丽是个一心一意为老百姓着想的好警察。”

2005年12月23日上午,翁丽带领民警到大同镇最边远的村组调查一起由生母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强奸致使受害人怀孕案”。

之前上访人不断向省、地、市有关单位控告,该案给公安机关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当地一时流言四起。

为查清案件事实真相,翁丽带领干警步行十多里山路,到控告人家和当地群众中了解情况。

通过广泛调查后,经过3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政策、法律教育,慑于法律的威严,控告人最终向翁丽道出了真相,供认自己的控告失实,请求公安机关对其处罚。

翁丽查明的这起控申案,不仅使“嫌疑人”免遭刑事处罚,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消除了给公安机关造成的负面影响。

“青山埋忠骨,赤诚铸警魂”。

翁丽走了,没有留下豪言壮语,却留下了亲人和战友无尽的思念,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她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用赤诚铸就了崇高的警魂!

【清明】缅怀赤水市公安局大同镇派出所原指导员翁丽

签发:张英兰

【清明】缅怀赤水市公安局大同镇派出所原指导员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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