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请文明祭祀!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祭祀活动的高峰期。为做好2019年清明节群众祭祀管理工作,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扫,倡导生态文明祭祀新风尚,现倡议广大群众在农村墓地和公墓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冥币、香烛和燃放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行为。

清明,请文明祭祀!

倡导文明祭祀、摒弃旧习,让更多的人选择文明祭奠,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请大家行动起来,不燃放冥币(纸钱)、香烛、烟花鞭炮等物品,采取鲜花、丝带、心愿卡、写读纪念文章、家庭追思会、网上祭奠等低碳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进行祭祀。请殡葬用品销售服务点业主密切配合我们做好禁烧禁燃工作,主动适应殡葬改革的要求,不销售香蜡纸钱等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传统祭祀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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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大家在清明祭扫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防火!

清明,请文明祭祀!

在山上祭扫时,严禁动用明火、吸烟、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防止山火。祭扫如需点香、烧纸、燃放爆竹,要清理周围可燃物,并现场守护,待火完全熄灭方可离开,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大风天请避免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清明,请文明祭祀!

蒲江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在林区边缘烧田边低头草;

二、不准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三、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丢烟蒂火种;

四、不准在林区内烧炭、烧火粪;

五、不准在林区上坟烧香纸、燃放鞭炮;

六、不准在林区生火煮饭、生火取暖;

七、不准进入林地或林地内玩火;

八、不准在林区毁林烧荒开垦;

九、不准在林区使用土制火枪狩猎和烧火驱兽;

十、不准携带火机、火柴、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清明防火

清明,请文明祭祀!

森林火灾的法律责任:在森林防火期内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内随意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分别给予肇事者行政、治安或者刑事处罚。

清明,请文明祭祀!

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在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指挥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清除的,处10—50元的罚款或警告。不服从扑火指挥或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处50—100元的罚款或警告。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500元的罚款。

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由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0亩以上,或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750亩以上或死亡2人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它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林地面积30亩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光明网、蒲江民政、蒲江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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