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3个月试用期没转正,工作到4个半月突然告知试用期没通过,要求以个人原因离职,这做法合理吗?

甜颖子


提问题朋友所提的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回答:

1、试用期限:公司与你签定的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约定的试用期限为3个月,现在已经超过1个半月了,可以默认你已经转正了。

2、公司现在通知你不合格,属于与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出具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你,通知书上面要盖公司的公章,如果你没有接到通知书,你还是公司的员工,正常上下班就好了,直到你接到解除劳动合同书起,才证明你与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如果公司能证明你不胜任工作岗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公司要对你经济补偿,按 N+1补偿,你工作没有满6个月,工作期限按半年计算,补偿你1.5月工资

4、你有权利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拒绝补偿,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对公司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书上面要详细陈述申请事由与申请诉求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厂牌、工作证、劳动合同、考勤证明、工资条、社保购买记录等

(4)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必须盖公司公章)

以上建议供参考!


JournneySun


首先可以确定的说,做法肯定不合理,但要注意并让这个形成事实,否则员工也没办法。

先不说其他,如果公司要求员工以各人员原因离职,是否合法?

这个主要看是否形成事实,一般情况下,员工如果自己写了辞职申请,并且写明是个人原因,那么是会按照个人辞职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公司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的。

有的人会说,这明明是公司强迫我写的!可是,实际案例中,没有几个员工能证明是公司强迫的,基本不可能!而且从法律角度,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签字是要负责的。

所以,千万不要按要求以个人原因离职,当然,除非你不需要公司的经济补偿金。

再说说试用期3个月,公司没给转正,到了4个半月,才告知试用期不合格!

按照《劳动合同法》,试用期一家企业和同一个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而且不能延长。试用期预定的3个月,那么合同期至少三年以上。

过了试用期就是非试用期,并没有转正一说,更不需要公司批准转正。当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合法辞退员工。

试用期3个月,你已经上来4个半月了,那么已经过了试用期了,公司不得以试用期没通过为由辞退你。这也就是为什么公司要让你以个人原因离职的原因,因为公司不想支付赔偿金。

这种情况该怎么做,能拿到赔偿吗?

毫不犹豫肯定不能以为个人原因离职,除非公司愿意补偿你。正常来说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应该支付2倍的赔偿金,那么就是0.5个月工资*2=1个月的工资。不过,如果和公司协商能支付0.5个月的工资也都可以接受了。

因为为了这一点去申请劳动仲裁也不值得。如果非要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公司辞退的证据即可。但看这样子,公司肯定不会主动辞退你了,所以你该怎么上班还是得怎么上班,不要主动辞职,除非协商达成一致。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关注打听生活,遇到劳动争议可以直接私信解答!


打听生活


试用期满单位未辞退你而留任你继续工作的就视为进入了正式期,转正只是单位的内部手续,法律上不是以是否有转正手续来判定的。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低于正式期工资,那么单位应当补足一个半月的差额部分。

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的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

单位应当按照你不满半年的工龄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单位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单位应当为你补缴社保。


小二郎su


放心吧,试用期过了没办理转正手续,则视为转正了。单位属于非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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