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給予中小微企業發展載體租金補助最高五十萬元

近日,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口岸物流辦、市財政局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落實各類中小微企業發展載體租金補助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給予中小微企業發展載體租金補助。

《辦法》第五條明確,“鼓勵疫情期間各類中小微企業發展載體減免承租企業租金等相關費用,根據其減免費用總額,給予一定比例財政補助”。

補助範圍包括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認定的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包含小企業創業輔導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物流園區。《辦法》只適用於非國有的中小微企業發展載體,國有和經上級主管部門取消的非國有中小微企業發展載體不予補助。

據瞭解,補助標準為:按照各載體給入駐企業實際減免租金,給予最高3個月的房租補助,補助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補助金額最高50萬元。補助時間為:因應對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對發生在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各載體對本園區入駐企業租金費用在雙方承租(入駐)協議基礎上進行的減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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