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廳官劉凱被公訴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日發佈消息稱,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原副市長、南江縣委原書記劉凱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控稱,被告人劉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劉凱生於1964年1月,四川通江人,省委黨校大學學歷。1980年9月參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四川省紀委監委此前通報劉凱被“雙開”。他被指為掩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與他人串供,隱匿轉移財產,對抗組織審查;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和旅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和錄用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於被“圍獵”,大肆收錢斂財,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干預和插手公共財政資金分配。

最高檢當日還發布消息稱,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廣東省河源市委原副書記彭定邦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新疆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黨委原常委、宣傳部長黨峰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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