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共商共议,力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公检共商共议,力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为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解读“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省高法、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印发的《黑龙江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及林区公检法联合印发的《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推动刑事案件办理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确保法律成果转化为基层实践,近日,诺敏河人民检察院会同绥棱林业地区公安局召开研讨会,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落实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瓶颈共同商讨、共同谋划、共同解决。参加会议的有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干警及我院捕诉一体办案组全体成员。

与会者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从宽幅度、办理程序、证据标准认定及公检之间的通力配合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公安机关提出的值班律师落实难问题,我院与会人员给予了中肯的意见,公安机关表示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全力保障值班律师制度落实,确保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我院参会人员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不降低证据收集固定标准,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有无,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有关规定落实落靠。

此次研讨会,进一步突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性,明确了实施难点,提出了配套措施,落实了各方责任。下一步,我院将与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纵深推进。

审核/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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