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全力打造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本报记者 徐冬梅 见习记者 沈婷婷

  安吉,取自《诗经》“安且吉兮”。正如县名,平安是安吉最美的底色。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安吉牢牢守住一方净土,至今无确诊病例。当大部分城市还在“调整”状态时,安吉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复工。守住净土、发展经济两不误,安吉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努力由此可见一斑。

  在社会治理难度日益加大的当下,安吉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写下了探索的注脚——多部门集中办公提供“菜单式服务”,用“一站式”“一揽子”“全链条”赋予调处化解机制新内涵。

  4月2日,记者来到习近平总书记刚刚考察调研过的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不少工作人员兴奋地说,他们将牢记总书记的嘱托,继续努力,把中心打造成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最多跑一地”

  走进中心,映入眼帘的是有序的环境:市民自助选择反馈矛盾的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反映事项的性质、种类、程度,将其引导至不同功能室。

  “我们实行的是‘1+6+10+N’模式,即设立1个导引区、6个功能区、10个开放式接访窗口、N个功能室,实施集中常驻、轮换入驻、随叫随驻三种入驻模式。”安吉县信访局局务会议成员余洪波介绍,中心于2019年4月初正式运行,其最大优点是一站式管理,这也是安吉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化。“比如,针对有群众反映干部问题的情况,我们融入了纪委元素,便于多部门在联合接访区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对余洪波的说法,安吉县人民法院驻中心员额法官王文武感同身受。近日,他处理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物业公司员工驾车撞伤保洁公司员工,双方责任明确,但都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最终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法援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并不顺利,案件就流转到法院窗口。我们梳理后认定,保洁公司作为雇主无过错担责,但事后可对肇事方追责。经过调处,案件最终得到妥善处置。”王文武说,这个原本需要跑两个部门的案件,如今双方只跑了一地、跑了一次就解决了。

  通过资源整合,中心办事效率大大提高,成立以来共受理群众矛盾纠纷4000多起,化解率达95.3%。  

  “遇事找法”

  不久前,安吉县递铺街道发生的一起经济纠纷,因当事人主动“找法”为自己争取到了合法利益。

  当地一企业因经营不善,拖欠30余名员工的工资,经调解大多数员工达成一致。但有三名员工仍是发愁——他们还承包了员工食堂,因企业倒闭无法经营,却得不到经济补偿。

    “我们和企业负责人多次协商,但经济补偿金始终无法谈拢。无奈,我们申请了劳动仲裁。”当事人之一陈先生说。

  安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黎春明马上对案件进行梳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劳动仲裁,最终裁决该公司另支付三人经济补偿金。“很满意,真实感受到了法律的作用!”陈先生说,当地法律宣传多,大家遇事都知道要“找法”。

  这起矛盾纠纷的处理,正是安吉百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一个缩影。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安吉县派驻律师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同时建立了“访、调、诉”一体化机制,将人民、行政、司法三大调解和司法裁定相结合,形成闭环处置模式,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变“信访”为“信法”

  安吉余村,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两山”理念的同时,也在乡村治理的道路上探索“三治融合”新经验。该村在全县首创村聘法律顾问,并将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交给村民大会,同时充分发挥乡贤作用。十几年来,余村无一起刑事案件,无一起群体性事件,无一人越级上访,全村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和调解成功率均达到100%。

  “我们把‘余村经验’和‘枫桥经验’相结合,在中心探索出情、理、法融合的多维调解新路径,通过聘请社会威望高、群众认可的调解员和乡贤人士,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从而让群众变‘信访’为‘信法’。”余洪波说,安吉的矛盾纠纷70%调处化解在基层,30%才流转到中心,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县域矛盾不上交。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余洪波表示,他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整合资源、科学规范管理,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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