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我产假期间解散,现在哺乳期只缴纳社保,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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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正当权益首先要自己知法懂法,然后才能正确维护。

题主的问题笔者根据国家法律和实际操作经验来给你回答。

产前工资

国家最新规定,孕妇在怀孕七个月后可以向单位申请产前假期,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实发工资的80%发放。

产期工资

国家明文规定,产期职工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工资待遇。意思就是别人怎么发,你就怎么发;还有就是你以前怎么发,产期就怎么发。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环节就是存在生育津贴,如果实发工资高于津贴,则津贴给企业即可;如果实发工资低于津贴,则要把两者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津贴归企业。

哺乳期

哺乳期国家都有规定,六个月内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超过六个月的则发放70%。


从题主提供的信息来看,公司给你的假期是没有问题的,存在问题的是产假前的工资,产假期间的工资和哺乳期的工资。

但目前企业解散,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进行适当的赔偿和补偿,这里面就看企业是否同意。从题主目前的情形来看,是不愿意解除劳动关系的,否则就不会只买社保而不发工资了。

不知道题主在这家公司多久?也不知道你的公司是什么性质企业,笔者估计啊是私企。

但只要企业没有注销,那么企业和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有义务负责你的事情。

先协商吧,适当让一点,企业也不容易,如果还协商不成,那只能建议你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另外,如果走法律程序建议你申请法律援助,或者找亲戚朋友里是律师的。这样的话可以比较圆满地保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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