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這四人到現代都得享受牢獄之災,輕則五年,重則十年以上

先舉例子


1.夏侯稱

世語曰:淵第三子稱。從孫湛為其序曰:"稱字叔權。自孺子而好合聚童兒,為之渠帥,戲必為軍旅戰陳之事,有違者輒嚴以鞭捶,眾莫敢逆。淵陰奇之,使讀項羽傳及兵書,不肯,曰:'能則自為耳,安能學人?'年十六,淵與之田,見奔虎,稱驅馬逐之,禁之不可,一箭而倒。名聞太祖,太祖把其手喜曰:'我得汝矣!'與文帝為布衣之交,每宴會,氣陵一坐,辯士不能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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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稱,字叔權,是夏侯淵的第三個兒子,與曹丕打小認識,應該年紀也相仿。從小就是孩子王,玩的也都是行軍打仗,只要有人違規,必然嚴打。那麼問題來了,要是曹丕違規了,他敢打嗎?

一句玩笑話,不要認真。

他父夏侯淵讓他學習《項羽傳》及兵書,他卻反駁道:有能力則自己去實現,學他人幹嘛?

年紀雖小,口氣倒是不小。不過也怪不得別人驕傲,十六歲跟著夏侯淵去打獵,好死不死碰到了只老虎。夏侯稱膽大,便騎馬驅逐它。可老虎乃是森林之王啊,哪會怕一個未及弱冠的少年。沒想到夏侯稱二話不說,拉弓射箭,‘嗖’地一聲,老虎應聲而倒。

曹操聽說了這事,開心地拉起他的手說道:“我又得了一員猛將!”

可惜少年猛將,英年早逝,十八歲就跟人世講拜拜。如若不然,成長起來,定然是曹魏的一員大將。

2.曹真

曹真傳:太祖哀真少孤,收養與諸子同,使與文帝共止。常獵,為虎所逐,顧射虎,應聲而倒。太祖壯其鷙勇,使將虎豹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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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真,本姓秦。幼年喪父,被曹操收養,所以就改姓了曹。年長後經常跟著曹操去打獵,有次被老虎追,曹真回頭射箭,一箭就射倒了老虎。曹操念其勇猛,又是親信,就讓他統領虎豹騎。

曹真是被羅貫中‘黑’得嚴重的一個,歷史上的曹真不僅驍勇善戰,還負有謀略。

漢中爭奪戰前夕,曹真就作為偏將與曹洪一同在下辯擊退了張飛、馬超、吳蘭等軍,粉碎了劉備意圖在西面對漢中形成包圍堵截的陰謀。到了諸葛亮北伐時期,曹真更是作為雍、凉二州軍事最高統帥,二次擊退其北伐。

而且在曹氏宗親‘八虎騎’裡,也只有他被封為上軍大將軍,督中外軍事,假節鉞,成就最高。

3.孫權

孫權傳:二十三年十月,權將如吳,親乘馬射虎於庱亭。馬為虎所傷,權投以雙戟,虎卻廢,常從張世擊以戈,獲之。

張昭傳:權每田獵,常乘馬射虎,虎常突前攀持馬鞍。昭變色而前曰:"將軍何有當爾?夫為人君者,謂能駕御英雄,驅使群賢,豈謂馳逐於原野,校勇於猛獸者乎?如有一旦之患,奈天下笑何?"權謝昭曰:"年少慮事不遠,以此慚君。"然猶不能已,乃作射虎車,為方目,間不置蓋,一人為御,自於中射之。時有逸群之獸,輒復犯車,而權每手擊以為樂。昭雖諫爭,常笑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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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二十三年是什麼時間節點呢,往前兩年,孫權與劉備‘湘水劃界’後,對合肥發動第二次北伐,可惜遇到了他生命中的宿敵張遼,先是被偷襲,魂斷合肥;再者退兵時,又差點把命給交待在逍遙津,結果還引來曹操第二次對濡須塢用兵。

兩軍千辛萬苦(因為天氣的原因)終於對上了,可才過了一個多月,孫權就因為前線吃緊,後方不穩而主動請降,剛好曹操也有苦衷,便大方地答應了,令孫權喜出望外,還結盟聯姻。

解決了曹操這個大麻煩後,孫權就開心地去庱亭打獵了,而且是目的明確去射虎的。可能庱亭的老虎比較猛,或者孫權的武藝比較不行,還沒開始呢,自己的馬就被老虎給撲傷了。情急之下,孫權就朝老虎扔了倆手戟,紛紛命中。

那受傷的老虎就想逃跑,孫權從將張世趁機用戈補了一刀,最終抓獲了老虎。

可這事傳到張昭的耳朵裡就不得了了,張昭對孫權是出了名的敢打敢罵,他指著孫權的鼻子罵道:“將軍你是有病啊,作為君主,你應該是統領四方英雄,驅使天下賢士,怎麼能跑到田野裡跟一猛獸比試誰更勇猛呢!”

孫權趕緊承認錯誤:“年少不懂事,年少不懂事,真慚愧,真慚愧。”

有道是:認錯是認錯,改就另當別論了。

孫權變本加厲,還特地打造了射虎車,就是跟囚車有點像,只是上面沒有設蓋,空間也更大。然後他就站在射虎車裡,拉弓射虎,有時候不射虎,就坐在裡面,時常有猛獸過來攻擊車子,他則是在車裡拍手叫好。

真是個特殊的愛好。

後來,孫權與其一生摯愛步夫人育有二女,大的叫孫魯班,字大虎;小的叫孫魯育,字小虎。

看看,連給愛情結晶取字都帶著虎,很有可能是孫權跟老虎是因恨生愛了呢。

4.鄧芝

華陽國志曰:芝徵涪陵,見玄猿緣山。芝性好弩,手自射猿,中之。猿拔其箭,卷木葉塞其創。芝曰:"嘻,吾違物之性,其將死矣!"一曰:芝見猿抱子在樹上,引弩射之,中猿母,其子為拔箭,以木葉塞創。芝乃嘆息,投弩水中,自知當死。

三國這四人到現代都得享受牢獄之災,輕則五年,重則十年以上

不同於前面三位,鄧芝射的動物是玄猿。玄猿也就是黑色的猿猴(雲南一帶長臂猿)。

延熙十一年,涪陵國人殺死都尉反叛,鄧芝率軍前往征討,將其渠帥梟首,使百姓安居。涪陵國即是如今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也就是在去的路上,看見黑色的猿猴在爬山。鄧芝手賤,就拿弩去射它,一箭便中。猿猴拔出箭矢,卷樹葉堵住傷口。見狀如此,鄧芝自知而感嘆:吾違物之性,其將死矣!

又有一說:鄧芝見到的一對母子猿猴,且射中的是母猿,是母猿懷中的子猿將箭矢拔出並用樹葉堵住傷口。

不管是那種說法,鄧芝到底是從玄猿的‘人性’預知了自己將不久於人間。畢竟古人自來對猿猴便有倫理體認,他們認為,猿猴有‘君子之性’,性格高潔,嘯聲清幽,而且還重視人倫。所以鄧芝為圖開心,塗炭生靈,便是對‘人’的一種罪過。更何況此時的鄧芝已經七十歲高齡,一生高風亮節,不苟素儉,難得好了一輩子的名聲,卻在暮年犯下此舉,增添汙點。

因此,鄧芝便想到,可能也是自己人生的句點。


結語

不管是夏侯稱或者是曹真(沛縣附近打獵),還是孫權(庱亭),他們打獵射的老虎應該都是華南虎,是中國特有的老虎,也稱‘中國虎’,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而鄧芝射的是長臂猿,同樣也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因此,這四人只要敢來到現代,就可以一起去監獄湊個四人麻將,輕則五年,重則十年以上!


資料出處:《三國志》、《華陽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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