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涉受贿罪等被公诉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李俊文山西报道)山西省人民检察院1日发布消息称,日前,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权志高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权志高,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权志高利用担任山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运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权志高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8月19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3月3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显示,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权志高,男,汉族,1958年1月生,山西阳曲人,大学学历,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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