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巡視員權志高涉受賄罪等被公訴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李俊文山西報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1日發佈消息稱,日前,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巡視員權志高(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向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權志高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權志高,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忻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權志高利用擔任山西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運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呂梁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權志高身為國家司法工作人員,收受他人賄賂,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訴,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年8月19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稱,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巡視員權志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3月3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顯示,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巡視員權志高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權志高,男,漢族,1958年1月生,山西陽曲人,大學學歷,197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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