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襄阳 今天
襄阳这类房屋
3个月免租
6个月减半收租!
快来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近日,襄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场地)租金的通知》,就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租金减免有关工作作出安排。
减免对象
此次房租(场租)减免对象为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用房屋(场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减免标准
对已经签订《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出租、出借合同书》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020年给予其3个月免收租金、6个月减半收取租金的减免照顾。减免征收房租(场租)金额根据租赁合同确定。房租按月收取的,按照减免月份实际房租减免;按年(半年、季度)收取的,换算成对应月份的房租后予以减免。减免租金起算时点距离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不足政策期限的,按照实际剩余租期给予减免。减免时限
减免租金时限原则上从2月份开始计算,即免收2月至4月租金,减半征收5月至10月租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缴纳属于减免政策月份房租的,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其中,租金未上缴国库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相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已上缴国库的,由出租单位按国库和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退库后,返还相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办理程序
符合房租减免条件的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可向房屋出租单位提出申请
↓
双方签署减免房租协议
↓
并由出租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报财政部门备案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龚小燕
审核:王延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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