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人关心的!聚焦“四力” 战疫情促发展,优惠政策落实给力

出台了“云南税务‘战疫’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的税务事项26条。

汇编了2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汇编及指引》,涉及12个税费种减免共计78条针对性措施。同时,与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各项“防疫”政策措施。

正在实施的防“疫情”助“复产”

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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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目前,已有1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使用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147.2万份,开票金额109.22亿元。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目前已退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2.2亿元。

对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目前,免税销售额33.4亿元。

对公益性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目前,全省累计有194户次享受免征政策,免税销售额5137万元。

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2月份,全省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财政部门共同执行减免社保费20亿元。对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经过备案后,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至疫情结束。目前,已为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超过11.2亿元,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给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

此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种也出台了税费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人都有受益,特别是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受益,政策出台快、执行快、见效快,有力促进了各行各业复工复产。

原标题:新闻发布会丨年内90%以上涉税事项可网上办理,云南省税收宣传月启动

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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