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為幫貨車逃避公路執法檢查,男子買假證牟利被判拘役

購假公文牟利 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

吉水:為幫貨車逃避公路執法檢查,男子買假證牟利被判拘役


吉安法院網訊 一男子通過購買假公文,幫助超限貨車逃避處罰,並從中牟利。近日,吉水縣人民法院以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該男子鄧某蘭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8年5月中旬,被告人鄧某蘭通過“中間人”張某兵聯繫到3名超限貨車司機,以每輛車支付3000元的代價,幫助他們逃避公路執法檢查。利用行政處罰一事不二罰的原則,鄧某蘭在路邊製假廣告攤販處,以每份300元的價格購買了3份偽造的常山縣公路管理局的《公路行政處罰決定書》,企圖讓超限貨車逃避處罰。5月18日,鄧某蘭駕車跟隨3輛超限貨車,行駛至吉水縣八都鎮接受超限檢查時,向執法人員出示偽造的《公路行政處罰決定書》,謊稱已在常山縣被處罰,企圖逃避處罰,被執法人員當場識破並報警處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鄧某蘭在明知三輛貨車超載的情況下,為幫助司機逃避處罰,買賣偽造的《公路行政處罰決定書》非法牟利,其行為構成買賣國家機關公文罪。鑑於被告人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在審查起訴階段,自願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吉水:為幫貨車逃避公路執法檢查,男子買假證牟利被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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