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在門上噴字威脅辱罵逼還賭債,吉水一惡勢力團伙17人一審獲刑


在門上噴字威脅辱罵逼還賭債,吉水一惡勢力團伙17人一審獲刑

吉水一惡勢力犯罪團伙17人被判刑

在門上噴字威脅辱罵逼還賭債,吉水一惡勢力團伙17人一審獲刑

日前,吉水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了一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對被告人楊某傑等17人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盜竊罪判處六年六個月至管制五個月的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

法院查明,

2017年3月,被告人陳某歡、王某敏糾集他人駕駛兩車,與另一夥人(另案處理)在吉水縣城鳳凰城小區雙方車輛相撞,下車之後攜帶砍刀和梭鏢對打,造成車輛受損、一人輕微傷。

2018年8月,被告人楊某傑等糾集朱某鵬等共十六人與被告人李某華等兩人,在吉陽大橋西橋頭,雙方持菜刀、螺絲刀互毆。

2018年6月,楊某傑等四人在吉水縣盤谷鎮小祠下村一茶館合夥開設賭場獲利2萬餘元。2018年8月至9月期間,李某平等五人長期包下吉水縣城某賓館麻將房合夥開設賭場獲利20萬餘元。

為逼他人歸還賭債,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李某平等人多次對被害人周某苟辱罵、恐嚇,在車庫門上噴字、在其家門口或進入家中蹲守等方式逼迫其歸還賭債。2018年2月至8月,被告人楊某傑等四人多次使用類似方式逼迫被害人聶某貴歸還賭債。

2018年3月至5月,為了獲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李某華將自己負責運送的一批滲水料以200元/車的價格偷偷賣給他人,共盜竊價值2.7萬餘元的滲水料,非法獲利1萬多元。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楊某傑等人時分時合,車上備有砍刀等管制刀具,在當地為非作惡,實施聚眾鬥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經濟和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惡勢力犯罪團伙。

在吉水縣城交通要道,持械聚眾鬥毆,社會影響惡劣且危險性大,應從重處罰。

被告人李某平等人開設賭場非法獲利,並採用在被害人車庫門上噴字、在其家門口或進入家中蹲守、攔截、辱罵、恐嚇等“軟暴力”催債系尋釁滋事。

其中楊某傑等四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後不思悔改,在五年內又故意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之罪,繫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楊某傑等六人均犯數罪,依法應數罪併罰。十七被告人有自首或坦白的表現,均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具結書,依法可酌情從寬處罰。綜上,遂作出前述判決。

在門上噴字威脅辱罵逼還賭債,吉水一惡勢力團伙17人一審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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