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是什么性质?和事业编一样吗,可以提拔吗?

用户4933630853746


编制其实只有两种:行政编和事业编。大家口中的县编也好,市编也好,都说的是编制设置的层级,而不是编制的性质。

“县编”这个词,我是第一次听,但是很好理解。意思是编制在县里,人事和工资都归县政府负责。一般情况下,有资格招考行政编和事业编的应该是地市级政府及以上。县处级政府组织招考入编的,我不太了解。如果是正规招考,那楼主不用怀疑,应该是有编制的。

不过县编由县政府负担支出,收入情况得根据县里的财政情况,个人觉得肯定不如市属、省属的稳定;个人成长方面,应该不会有太大空间,毕竟单位的级别不高。


途牛山小旋风


县编是什么性质?第一次听说“县编”,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行政编制是党政机关人员使用的编制,是公务员编制,有的地方还把行政单位的工人使用的编制,也列入行政编制之列,也没有什么毛病,因为工勤编制只有党政机关才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干部工人使用的编制类型没有区别,只是在岗位上进行区分。事业编制按财政供养,可以分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编制,还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参公编制,等等。

仔细分析了一下,说“县编”应该是对机构编制工作不熟悉,是一种误解,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

1、说的是编制,是由县上自己设立、自己供给、自己管理的编制:在基层使用的编制中,除了统一使用和管理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之外,还存在一些地方自行设定、自行供给、自行管理的编制类型。包括自收自支编制、自定编制、自筹编制。自收自支编制虽然是由地方政府部门自行设定,但经过市以上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也算是半正规编制,属于备案制编制。编制管理规范之后,各地一直在按规定和要求,清理自收自支编制,有的已经全面取消,有的正在取消,有的依然在使用。按照中编办规定,要求2019年6月底前分部撤销,不再使用。而自定、自筹类编制,则完全是由基层政府自行设定自行使用,不需要向上级报备,也不允许报备,早已经被列入违规使用的编制类型,早早的已经清理完备。机构编制法制化管理,如果现在还使用自定自筹编制招人,肯定是违规的,即使是使用自收自支编制招聘人员,同样也是不允许的。

2、说的是人员,是指县聘人员:由于编制数量的控制,县区基层事多人少,工作力量不足,又不能随便增加编制,也不能超编进人,唯一的方法,就是招聘使用编外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聘用,县财政统一供给,分配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人员,被称为“县聘人员”。也就是县上统一聘用的临时合同工。

在过去,自收自支编制,虽然是县区基层自定编制,也属于事业编制的一个正式编制类型,使用自收自支编制的事业人员,和使用全额、差额编制的人员一样,也会有发展前途,一样待遇,一样晋升管理职级,相互之间也可以自由调动。后来管理规范之后,使用自收自支编制的人员,慢慢地以聘用人员为主,只有极少数管理人员属于正式职工。使用自定、自筹编制的,则全是合同工,这和“县聘人员”一样,都是编外管理,体外循环,不能进入体制内,和正式职工一样使用正式编制,更不能提拔使用,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之后,就不会再有什么自收自支编制,更不会有自定自筹编制,统一都是合同工,也不会再和使用正式事业编制的人员一样对待,更不能自由流动,不会晋升管理职级,纯粹属于合同管理,按合同规定执行。


职言管语


县编:县编是行政编制的一种,行政编制是国家机关编制管理部门根据宪法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所确立的组织原则,根据行政部门的结构、职能和工作量下达的工作人员的编制额度。是国家对行政机关的规模实行宏观控制的手段,编制额度具有法律效力,公务员的录用和转任均受其约束。

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事业人员想在乡镇提拔任用后,再调任县直事业单位任职,或者调任公务员岗位担任领导职务,也不是不可能,但同样难度相当大。在乡镇事业单位提拔后,可以在原单位继续任职,也可以满两年后在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甚至调整到县直事业单位、公务员岗位任职,只要能力和资源足够,都是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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