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利维坦》观后感,国家即怪兽?

《利维坦》一书共分为四个部分—论人类,论国家,论基督教国家以及黑暗国家。前两部分还可以理解,后面两部分引用了大量经学,读来实在晦涩。但第一二部分的观点是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价值的观点。

利维坦是什么?利维坦其实是一个怪兽,将怪兽来比喻国家,表明国家就是人们为了维持和平通过社会契约将自己的权利让渡而产生的实体。那为什么会产生这个怪兽利维坦呢?因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在智力体力上无差,人人平等,既然是这样一种状态就导致了每个人都会受到他人威胁,所有人处于零和博弈,无奈下只能选择先下手为强。这样一种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始终是敌对的战争状态。那么人受到了威胁怎么办?拉帮结派,建立契约,在数量上取胜。当帮派的数量逐渐增多形成了大规模实体—利维坦,这个实体需要合理管理避免内部混乱,人们于是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力推选出一个主权者,即霍布斯笔下君主国的君主。

但是霍布斯在论证利维坦的过程中提到无论人民与什么样的法人签订了怎样的契约,最终建立的利维坦都没有差异,即所有政体无差异,但是不同的情况下形成的利维坦都具有独一无二的特点,并不是单纯避免人与人之间战争的相同机器。后世君主,共和等等政体的发展实际上表明了利维坦的不完整性。

霍布斯在论证中也提到基于契约形成的利维坦可能会有疾病,但是是怎么样的疾病,应该怎样解决并没有详细阐述。利维坦的建立具有极强的目的与动力,但单个利维坦建立后面临的是世界或者区域多个利维坦对峙的局面,相互竞争的利维坦之间如何去避免战争,内战真的具有能力去长时间维护和平吗。同样主权者具有民众让渡的权力,应该如何去制约这种权力,采取什么样的力量制约,似乎能用到的力量只有上帝,但霍布斯是极其厌恶宗教国家与基督教权力超越世俗权力。

看完此书后,我想提出几个问题:

1.利维坦的形态有差别么?是否是霍布斯笔下的政体无差?

2.多个利维坦之间会存在自然状态下的竞争吗?如果去解决敌对保持和平,内战真的具有如此大的调节作用吗?

3.主权者所具有的权力是有人们契约让渡的,是否需要制约?用什么力量制约?

供大家一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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