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違規發放按揭貸款,現在借款還不上,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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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已經發放,但是銀行被查出來違規發放的話,有兩種處理辦法:

1、要求借款人提前還貸,然後重新再按照規定程序發放。等於就是重新再放一遍。但是這種做法對房貸這類貸款而言,借款人肯定是無力籌集那麼多房款的,但如果因此而說借款人違約,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違規的問題出在銀行而不出在借款人本身,銀行是違約方。

2、就是銀行去補充材料,完成整改,而不需要借款人歸還房貸。從法律而言,只要借款人不存在欺詐,銀行違規放款的責任在自身。借款合同已經成立,銀行無權單方面毀約。按照法律順位,《合同法》大於銀行的各種規定。借款人要做的就是配合銀行補充各種材料,完善放款手續。

擴展資料:

銀行貸款注意事項:

1、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儲存餘額用於支付房款,那麼公積金賬戶上的公積金餘額即為零,這樣公積金貸款額度也就為零,這就意味著將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

2、當您在借款期限內償債能力下降,還貸有困難時,不要硬撐。客戶可向銀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經銀行調查屬實,且未有拖欠應還貸款本金、利息,銀行就會受理延長借款期限申請。

3、當還清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持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抵押物的房地產項權利證明前往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銀行違規發放貸款,導致貸款還不上,銀行應當改正,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需要沒收違法所得。

第七十四條 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的;

(二)未經批准分立、合併或者違反規定對變更事項不報批的;

(三)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

(四)出租、出借經營許可證的;

(五)未經批准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的;

(六)未經批准買賣政府債券或者發行、買賣金融債券的;

(七)違反國家規定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

(八)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的。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四十七條 商業銀行不得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星鑽點滴


你這個問題沒有說清楚立場,到底想問的是:誰該怎麼辦?

我只好辛苦點,分別站在銀行和借款人的角度來告訴你,他們分別該怎麼辦?

1、銀行該怎麼辦

  1. 1輕微的違規

銀行在發放按揭貸款業務中違規,其情節輕重也是區別很大的,有些可能屬於“經辦人違反審查失職”之類,屬於輕微的“銀行內部管理執行不嚴”,比如:借款人申請資料不實等。

對於這種輕微的違規,屬於銀行內部管理漏洞,比如經辦人員並非主動或事先知悉借款人材料造假,只是怠於審核的結果,造成違規放貸,——打比方啊,不代表這種違規就一定體現在這個方面。

後續銀行的做法,一方面肯定要對涉事員工“內部追責”,另一對此按揭貸款要加強不同程度的催收了。

有可能按常規的“視同無過錯貸款”進入逾期類同樣的程序去追索,也有可能會責令借款人一次性提前還清所有的貸款剩餘本息。

至於採取何種催收方式,銀行會在“內部會議”中(逐戶)對應落實的。

  1. 2 嚴重的違規

這種違規的類型比如:銀行員工主動參與造假,或者明知借款人資料有假故意裝作不知道,甚至於開放商惡意造假,等情況下,銀行有可能採取更為嚴厲的“內外應對措施了”。

我們這裡就發生過一起性質惡劣的開放商造假的案例,好多房貸的申請資料對應編號的房屋“根本都不存在”,後銀行無意中發現之後,一次性從開發商賬戶扣除了所有貸款戶的貸款總額。幸好發現得及時,沒有造成資金上的損失。

當然了,這種惡意的貸款已經涉及犯罪了,屬於特別嚴重的違規,銀行事先的貸款審查中也有漏洞。

那麼,對於嚴重的銀行自身違規的情況下,一經發現之後,銀行的做法:

第一肯定是最大速度收回本息,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二也會針對內部的當事人做出相應的內部處罰、直至可能的“視其情節輕重選擇是否提交法律”制裁。


2 客戶怎麼辦

2.1 一般來說,如果借款人的一切資料都屬實,且自身無任何主動提供假材料的做法,那麼,借款人是無責的。

比如:借款的收入水平或者某資料不符合該行貸款要求,但是借款人是不知道的,而銀行的貸款審查人員“違規予以放行”,這顯然,不能將銀行內部的錯誤帶來的負面影響(貸款逾期了)施加給客戶(要客戶全額提前還貸)。

這種情況,借款人應該辦的就是:努力與銀行溝通暫時的解決辦法,再儘快擴大自己的收入水平,以令後續的還款保持正常。


2.2 如果客戶自身提供的資料有問題

做了壞事就有可能要承擔後果。

假如借款人自己提交了虛假的資料,但是銀行沒有審查出來,或者如第一條所述,還有更大的其他“陰謀”(如與銀行經辦人員而已串通、私刻公章等)。

那麼,你就要看銀行的臉色了——人家內部問題怎麼處理和你無關,但是如果你有其他違法行為,最大壞處的考慮,可能對你提起附加的刑事起訴(這種可能性極小,但存在)。

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你要辦的就是:

比前款要更為主動積極去與銀行溝通,在銀行也對你的錯誤可以諒解的情況下,爭取對自己最為有利的“後續貸款歸還方式”,且有實際行動。

——違規貸款對於借款人最怕的就是“被要求一次性還清所有剩餘本息”,那麼你要為避免銀行做出這種裁斷而去努力。

比如:短暫逾期的情況下,仍然每月不定時、不定數量還上一點。


差不多就這些吧,純手工打字,儘管覺得還沒講透,但主要方向應該說清楚了。


檀紙間


銀行違規發放貸款在先,不根據你的還款能力超額放貸,導致貸款人無法按時還款的,可以與銀行放貸經理重新協商還款金額與方式,如果對方不同意你可以撥打銀行投訴部門電話,投訴對方違規放貸導致你無法按時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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