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汝州 明萬曆帝誥封張維新父母聖旨兩軸


文獻汝州       明萬曆帝誥封張維新父母聖旨兩軸


文獻汝州 明萬曆帝誥封張維新父母聖旨兩軸

劉孟博/文

張中紅/配圖

張維新,(1545.6.8~?)字憲周,號岐東,明代河南汝州人,文學家、理學家,中州名士。萬曆五年(1577年) 進士,榜中三甲二百零九名,授山東東昌府冠縣縣令,後歷任兵科給事中、禮科右給事中、湖廣佈政使司右參議、山東布政使司左參議、山東按察司副使、天津兵備副使、陝西潼關兵備、分守隴右道陝西布政使司右參政、陝西按察司按察使、陝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等職。

萬曆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因張維新在冠縣任職期間,效力任事,盡職盡責,朝廷對其推廣封贈,以示恩典,使其雙親榮顯,封贈其父張從易為文林郎山東東昌府冠縣知縣,封贈其母丁氏為孺人。萬曆十五年九月,張維新同弟張維揚將萬曆帝所賜榮親聖旨刊刻成碑,立於望雲山張氏塋園內。解放後張氏塋園漸次被毀,園中碑石散落各處,該碑被穆堂村穆大海運回家中,惜斷為數截,後經張維新後裔張中紅等致力收集,現由黨屯張氏後人保存。

文獻汝州       明萬曆帝誥封張維新父母聖旨兩軸


萬曆三十四年九月,張維新因政績卓著,其父母再獲封贈,雙親榮顯,封贈其父張從易為通奉大夫,陝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封贈其母丁氏為夫人。隨即,其弟張維揚、張維嶽等人,率眾將聖旨刊石成碑,立於塋園內,惜該碑今已不存,幸其文清季編修族譜之時,收錄其中。

按照明代的封贈制度,對於張維新父祖的封贈,當時至少有三次,即張維新任冠縣縣令時的考滿封贈,任陝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和陝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時的“覃恩封贈”。官員們獲封贈後,為光宗耀祖、顯親揚名,經常將誥敕文字鐫刻成碑立於顯要之處,如今所見到萬曆九年、萬曆三十四年兩份誥封張維新父母的顯親聖旨的文本,便是以碑刻形式抄錄的內容,令人遺憾的是,隨著望雲山張氏族塋的被毀,一大批滿載史料的碑刻隨之煙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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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九年敕封聖旨:

奉天承運,皇帝敕曰:士有積行植義,而鬱於其躬,則其後必有達者。國家褒敘臣勞,貤寵於親,所以彰為善之報也。爾儒官張從易,乃山東東昌府冠縣知縣維新之父,宅心願愨,持己方嚴。英聲蚤著於儒林,壯志未酬於世用。爾子奮起清時,揚休服採,可謂積厚流光者矣。茲特封爾為文林郎,山東東昌府冠縣知縣,祇承優渥之恩,茂介康寧之祉。

奉天承運,皇帝敕曰:人子之孝,以祿養為榮。若夫父母俱存,褒封並錫,則又所深願而不可必得者也。爾丁氏,乃山東東昌府冠縣知縣維新之母, 饋祀克修,相夫治內。機杼有教,助子顯名。祿養方隆,庭幃具慶。爾之食報厚已,茲特封爾為孺人,寵光有赫,綏履無疆。

敕命之寶

萬曆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大明萬曆十五年九月吉日

長男湖廣參議張維新

次男廩生張維揚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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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四年誥封聖旨: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惟國之良臣,即家之令子,子能移孝,父實教忠。矧雄邦宏藩臬之功,宜考室懋創垂之報。爾儒官贈中大夫,陝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張從易,乃陝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管按察司按察使事維新之父,學紹庭聞,行為世法。左圖右吏,三父推元凱精勤;履尺蹈繩,一郡服太邱醇謹。宜崇高延閤,竟老邱樊,而勳茂西陲,足光堂構,仰流風其未遠,知明德之在人。是用覃恩,贈爾為通奉大夫,陝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泉壤光歆乎三命,箕裘緒衍於百年。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程婦德者以夫,觀母儀者以子,爾若夫為儒彥,子為名臣,已樹懿範於彤闈,宜賁恩光於元壤。爾贈淑人丁氏,乃陝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管按察使事張維新之母,克孝而慈,終溫且惠。筥筐佐飯,早承垂白之懽;機杼宣勤,夙替汗青之業。更襄義訓,大啟嗣賢。直舉久著禁垣,楙績益隆藩臬。雖違鼎養,不泯徽音。是用加贈爾為夫人,錫綸分五色之泥,封樹迓千齡之祉。

敕命之寶

萬曆三十四年九月日

仲男教諭:張維揚

次男庠生:張維嶽

孫男:繼甲、繼諫、繼藩、繼曜

重孫:廷琦、廷瑞、廷琨、廷瑄

同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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