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特別國債?特別國債的前世與今生


什麼是特別國債?特別國債的前世與今生


3月27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運用“適當提高財政赤字率,發行特別國債,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規模”三大手段,實現“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為”的目標。


其中,提高財政赤字率、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規模,是近些年常用的積極財政政策手段;但“發行特別國債”的方式卻非常少見。今年的特別國債將如何操作?目前尚無具體信息。回答這一問題,最佳的途徑還是看看歷史。


“特別國債”自身缺乏嚴格的定義,其首要特徵是名稱上比較特別。改革開放之後的國債發行始於1981年。已發行的國債絕大部分是內債,分為儲蓄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兩大類。四十年間,有兩次國債發行直接稱之為“特別國債”,都歸為記賬式國債。但這兩次特別國債都非常特殊,也存在很大差異。因此,判斷今年的特別國債走向,關注範圍需要更廣泛些,不能僅侷限於這兩次。


本文簡單回顧歷史上幾次有特別名稱的國債,包括1989年-1991年的“特種國債”、1997年為四大行補充資本金的“特別國債”、2007年為成立中投公司所發行的“特別國債”,同時討論下1998年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期間發行的長期建設國債。在此基礎上,猜想2020年特別國債的幾種可能。


什麼是特別國債?特別國債的前世與今生


1989年-1991年發行的特種國債


國務院1989年3月2日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八九年特種國債條例》,決定從當年6月1日開始發行50億特種國債,9月30日結束。


特種國債發行對象是:“經濟條件較好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金融機構、企業主管部門、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退休養老基金管理機構、待業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通部車輛購置附加費管理機構”。


特種國債的攤銷採取由財政部分配各省市認購任務,各省市再分配到各單位認購。不少地方實際上由當地財政掏錢認購了。特種國債的本金償還期為5年,從繳款之月起滿5年後一次償還,年息規定為15%。其後,1990年、1991年又採取類似方式分別發行了45億、20億特種國債。三年特種國債發行的目的,按照條例說明均是“為了適當集中各方面財力, 支援國家建設, 促進經濟協調發展”。


但查閱當年的決算報告,主要是當年預算執行都發生了超出預算安排的支大於收,因此特種國債的實際用途主要是平衡預算。如1989年,有些增收措施未能如期出臺, 為了平衡預算需增發特種國債。在當時分級包乾的體制下,1990年部分地區超收了,就追加支出;部分地區短收了,一些剛性支出卻無法壓縮下來,因而地方財政額外產生了50億的赤字。為解決這種預算執行中出現的額外缺口,也需特種國債來平衡。在當時制度背景下,債務收入不計入赤字,赤字均是向人民銀行借款來彌補。


什麼是特別國債?特別國債的前世與今生


1997年為向四大行注資而發行的2700億特別國債


1995年生效的《商業銀行法》,以及按《巴塞爾協議》的規定,銀行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的要求。但在1997年6月,四大行按賬面的資本淨額計算的資本充足率為5.86%,剔除掉未核銷的呆賬後只有3.5%。資本金不足和不良資產龐大,嚴重製約了商業銀行的生存與發展。


為此,1997年3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決定由財政部發行2700億特別國債補充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資本金。為規避《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若干限制,操作比較複雜。


首先是1998年3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將存款準備金率從13%一次性降到8%,四大行超過2400億元的資金由法定準備金變為可使用的儲備資金。人民銀行要求四大商業銀行將這些資金以及部分超儲共計2700億元存到在中央銀行的專用戶頭上。


其次是1998年8月18日,四大行將存到央行賬戶上的資金用於認購特別國債。這一步中,四大行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端儲備資金減少2700億,相應增加了2700億特別國債,負債端沒有發生變化。


最後,財政部又將2700億投入四大行作為資本金,四大行所有者權益和資產同步增加。從財政的角度看,資產端增加了2700億的金融機構股權,負債端增加等量的特別國債,淨赤字沒有增加,因而不計入當年赤字。


2007年為成立中投公司發行的2000億美元特別國債及2017年的續發行


進入21世紀後,中國國際收支持續順差,外匯儲備持續攀升,當時已突破1.4萬億美元。為此,中央考慮組建中投公司作為外匯儲備新的多元化投資平臺,建立中國的“主權財富基金”。


財政部將代表政府作為中投公司股東,為此需要央行與財政部密切配合啟動特別國債,將外匯儲備從央行表上轉移到財政部賬戶上。由於《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人民銀行“不得直接認購、包銷國債”,故這次特別國債不能直接對人民銀行發行。


為此,財政部先向農業銀行定向發行特別國債,籌集到人民幣資金後向央行購買等值的外匯,央行再用出售外匯換回的人民幣資金向農行購買特別國債。


這一過程屬於資產置換,農行最終不受影響,中國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表資產端減少27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同時增加等值的13500億元特別國債,資產結構發生變化。財政部用2700億美元創立中投公司,同步增加了2700億美元的股權和等值的特別國債,淨赤字不增加,也不計入當年赤字。


2017年,為組建中投公司所發行的這筆特別國債開始到期。財政部選擇續發以維持。至於未來到期的特別國債將如何處置,目前並沒有確定的結論。


什麼是特別國債?特別國債的前世與今生


1998年-2004年間發行的總額9100億長期建設國債


1998年是中國首次啟動積極財政政策的一年。當年一季度,亞洲金融危機對外貿的衝擊凸顯,經濟增速低於預期。上半年主要採取了降息等貨幣政策,但效果不明顯。加上當年幾大流域的洪水災害,決定更多考慮運用財政政策擴大內需。國務院提出調整原預算安排的方案,8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獲得批准,當年發行1000億長期建設國債,主要用於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其後長期建設國債發行一直到2004年,7年內共發行9100億。


這筆國債的特殊性主要在於:經過年中大幅調整預算安排增發,資金用途主要用於擴大基建投入,當年發行對象限定在金融機構。在當時背景下,這些決定都是突破性的,因而被冠以長期建設國債這一特定名稱。但在財政管理上,增發國債是計入當年財政赤字的,並無特殊之處。2009年為應對全球金融危機,實際上啟動了類似措施,但並沒有冠以增發國債特別名稱。


2020年特別國債之猜想


從歷史可見,特別國債與普通國債的差異主要體現在:通常為了特定用途而臨時增發,具有很強的目的性;發行往往與當時特定的經濟財政形勢密切相關;多數會限定特定發行對象;多半會債務和資產同步增加,不增加淨赤字。


2020年的特別國債,具備了疫情大幅衝擊的特定背景下發行,按照政治局會議表述是不會計入財政赤字,這些特別特徵。但具體會如何安排?最需要明確的其特定用途是什麼?筆者嘗試結合歷史案例與當前我國財政政策面臨的突出挑戰,提出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是類似於1989年啟動的“特種國債”,以解決地方財政困難為主體,保障重點支出。1989年-1991年三年中,都是在預算執行中發現由於各種因素出現預算收支不平衡,因而需要發行“特種國債”去平衡當年預算。


今年的情況有類似之處。按照慣例,預算支出的盤子在年初已經基本定下來了。但受今年1月底凸顯疫情的影響,一季度經濟大幅萎縮,加上部分減稅降費安排,全年實際財政收入難以實現編制預算時的預期目標;一些困難企業和個人還需要專門扶持,由此收支缺口較原定方案將大幅增加。這可以用適當提高財政赤字率的方式來對沖,也可以採用不計入赤字的“特別國債”的方式來額外彌補。發行對象可選擇目前高達29.5萬億的機關團體存款,其中大部分屬於類財政存量資金;特別國債的發行相當於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可不計入赤字。這種發行對象的安排也類似於1989年啟動的“特種國債”。


第二種可能,是類似於1997和2007年的特別國債,同步增加金融資產和負債,因而可以不計入赤字。受疫情影響,企業的經營現金流嚴重萎縮,政府救助的一個重要目標,是緩解實體企業的現金流壓力。


從已披露的歐美各國財政刺激方案可以看到,大量資金被安排用於給實體企業貸款,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例如美國所謂2萬億美元的刺激法案中,約1萬億是用於給不同類型受損企業發放貸款。我國也高度重視保障受疫情影響企業的現金流,但按照傳統的做法是通過央行再貸款和對金融部門的要求來實現;財政目前是提供了一些貼息支持。從加強國際合作和協調的角度,為體現負責任大國的形象,我國也應當把抵抗疫情的財政功能和金融功能分開。


為此,也可能採取增發特別國債方式籌資,借鑑歐美國家做法,資金主要用於給受疫情影響產業和企業發放貸款,以緩解其現金流壓力。這樣操作對財政的影響,是同步增加了政府的債務和對企業債權,類似於1997年和2007年特別國債同步增加政府負債和對金融機構股權,都是淨赤字不增加,因而可以不計入當年赤字。


當然,以上兩種可能都是筆者的猜想,或者說希望。其他如,從機關團體存款等特定渠道籌資用於基建或新基建、增加特定企業股權以擴大投資等,也是可能的。特別國債的特別,可能就在於未公佈之前的無法猜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