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为41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身份证”

近日,宁远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建设银行为全县41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银行开户手续,标志着这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自己的银行账号,集体经济组织正式运行,宁远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建立健全。

宁远县自2018年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经过县、乡、村三级的努力,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等工作。2019年底,宁远为全县410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该证的发放证意味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有了此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据此刻制公章,可立银行账户,独立平等参与市场经营管理,真正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主体地位,打通了宁远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后一公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将充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