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對新冠肺炎醫療廢物日產日清,簡化生態環境行政許可手續

近日,陝西省生態環境廳發佈《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七大方面提出了20條具體措施,科學協調推進全省生態環境領域疫情防控工作。

加強疫情地區大氣、地表水等環境質量監測

在做好醫療廢物與廢水收集處置環境監管工作和狠抓疫情防控期間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兩個方面,《方案》提出:將切實保障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對新冠肺炎醫療廢物做到日產日清;積極支持具備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國有、民營企業參與醫療廢物處置;推進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納入社會基礎公共設施範圍;同時加強疫情地區大氣、地表水等環境質量監測,重點強化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增加餘氯特徵指標,及時公開監測信息,提高應急監測能力,做到省內環境風險目標汙染物全覆蓋。

對22大類54小類項目

納入環評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

在簡化生態環境行政許可手續和優化生態環境監管方式兩個方面,《方案》提出:對實施排汙登記管理的食品製造等行業建設項目,對社會事業與服務業類等13大類33小類項目實行環評豁免管理試點,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對原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畜牧業等22大類54小類項目,納入環評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和評審全部實施網上辦理,全力服務企業復工復產。同時,優化監管方式,切實減輕基層和企業負擔。在疫情防控和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與疫情防控保障相關的車輛、施工工地、企業暫停執行限行、停止施工、限產停產和錯峰生產措施。對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和民生保障密切相關的、排放量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點領域守法意識強、管理規範、環評績效水平高的,已安裝在線監控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的企業,除“12369”電話熱線、微信、網絡等舉報投訴特殊情況外,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方案》還提出,加大對企業治汙的幫扶力度,在2020年中央土壤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和水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分配時向疫情影響較重的市縣傾斜,重點支持環境應急監測和處置、醫療廢物應急安全處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地下水汙染監管等方面。

華商報記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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