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登陸就不用補稅了!那只是傳說……

由於新冠疫情影響,本該在3月1日就開始的首個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申報,直到最近各省才陸續開放了APP端的申報。

有的朋友打開手機一看:


“我竟然需要補稅,難道去年每個月繳稅的時候,稅務局都睡著了”;

“我也TM也要補稅,立馬關了,假裝沒看到”……


不過,抱歉的通知您,就是把手機當磚頭遠遠的扔了也沒用,無非就是“噩耗”來的晚一點。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我國曆史上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對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應運而生。

綜合所得年度彙算,不僅可以讓納稅人更充分地享受各項扣除優惠、全年拉通算賬繳稅,也讓部分收入高來源多的納稅人將收入加總後找稅率,以此更好地體現量能負擔、稅收公平的原則。

另一方面,對於平時未申報享受的扣除項目,以及大病醫療等年度結束才能確定金額的扣除項目,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彙算補充享受。因此,年度彙算給納稅人“查遺補漏”機會,以確保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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