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法官助理高效办案解民忧

“谢谢,省得我来回跑了,再说现在疫情阶段想去也去不了……”“真不容易,虽然钱不多,但是拿到手还真费劲,多亏了你们……”近日,兴隆县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成功调解2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解除了心中的愁“疙瘩”。

疫情期间 法官助理高效办案解民忧

2019年6月份,当事人姚某某和李某某分别因为倒车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在私下调解过程中因1785元的车辆损失费产生分歧,诉至法院。无独有偶,2019年11月份,当事人张某和孙某某因双轮骑电动相撞,造成原告损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双方各执一词难以达成和解诉至法院。针对案情简单、责任事故明了、赔偿标的额不是特别悬殊等情况,兴隆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涉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组在法官贾吉文的指导下,及时成立由法官助理王立英和王海英组成的临时工作组对两起案件进行调解。

针对疫情期间当事人不能见面的的现状,根据上级院要求,法官助理王立英、王海英严格坚持线上工作,通过电话沟通、微信聊天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协调,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几轮的“拉锯战”,两起案件的被告终于答应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及时得到了赔偿款,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案件得以迅速解决。疫情之下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双方当事人均向法官及法官助理表示衷心的感谢。

疫情期间,兴隆县法院丰富办案方式、提升办案实效,积极依托信息化方式隔空联系当事人,方便快捷办理民事纠纷,已取得显著成效,截止3月30日诉前调解85件,诉讼调解36件。(通讯员 刘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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