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加強刑事審判工作,夯實社會穩定的“壓艙石”

【獨家】加強刑事審判工作,夯實社會穩定的“壓艙石”

【獨家】加強刑事審判工作,夯實社會穩定的“壓艙石”

△2019年12月23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1997年犯強姦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再審案件依法公開宣判。圖為宣判現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供圖)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不僅是各級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目標,也是全國人大加強司法工作監督的目標。2019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對刑事審判工作的監督,夯實社會穩定的“壓艙石”。

2019年10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周強表示:“2014年以來,通過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作出積極貢獻。”同時,周強從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堅守公平正義底線,進一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加大新型犯罪打擊力度、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加強宣傳輿論引導、讓公平正義深入人心等方面總結了其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對策。

分組審議中,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報告普遍表示贊同,同時從深入推進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推進刑事審判規範化科學化、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加強隊伍建設等方面提出建議。陳竺副委員長建議,要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用正能量引導社會輿論。徐紹史委員指出:“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著力推進庭審的實質化。”(孫夢爽)

編校:楊菲菲、侯朝宣、王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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