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期間,成都市城管委允許流動商販臨時擺地攤,允許臨街餐飲店在店外人行道擺放桌椅招待顧客;昆明市公安局延期部分車證註銷業務,對部分超期交通違法行為不予處罰;西寧市市場監管局則梳理指定“輕微違法違規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清單覆蓋輕微違法違規行為45項……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向好,社會秩序逐漸迴歸正常,各地勇於改變、“柔性執法”,審慎包容監管,讓大家感受到非常時期的“人情味兒”。
一個攤位背後是一家子,在城市走街串巷擺攤的多屬於低收入人群,他們“停手就停口”,沒有多少積累能抵抗兩三個月沒有收入,允許他們臨時佔道經營,不僅是為了保住他們的飯碗,也是對困難群體的兜底保障;當前,一些餐飲商戶雖然已經開業,但為了讓顧客保持安全距離,大多采取“隔離桌”的方式,臨時佔道經營可以避免一些損失……種種柔性執法措施,目的是讓餐飲店人氣旺起來,讓街頭活躍起來,讓商販流動起來,是從城市商業生活的“毛細血管”入手,加快“喚醒”城市恢復生氣。
當然,“柔性執法”也不能“一放了之”。審慎包容監管也給城市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戰,著眼保障民生,也需要兼顧環境衛生。一方面,中小商戶要自覺規範經營,不佔用盲道、消防通道,不擾民、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潔衛生工作;另一方面,城市監管部門也需要提升治理和服務水平,制定細化措施,周全監管,下足基層治理的“繡花”功夫。當前的“柔性執法”是一種敢於擔當的嘗試,著眼長遠,如何平衡復工復產與城市環境治理,讓城市更有溫情、有秩序、有生機,需要更細緻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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